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月度形势报告认为,由于有春节因素(去年在1月份,今年在2月份),今年1月份、2月份当月的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不尽可比”。
统计显示,2月份,全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8.8%,非食品价格上涨1.4%;消费品价格上涨3.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2%。全国31个省区市的居民消费价格均同比上涨,涨幅在0.9%至5.7%之间。2月份,我国粮食价格上涨11.6%,鲜菜价格上涨13.1%,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9.6%;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6.7%,交通工具价格下降3.6%,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2.4%。
今年1至2月份累计,与去年同期比,全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