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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面临的问题与对策(上)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2-22  
     一、当前粮食收购的情况与特点

    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采取多种收购方式,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粮食收购进展顺利。截至8月18日,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早稻6.45亿公斤,比上年同期多收0.6亿公斤;其他收购主体累计收购1.505亿公斤。全省50公斤早稻收购价格在72元—76元之间,高于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购价格,确保了农民增产增收。综观2004年粮食收购,其特点主要是:

    (一)收购主体多元化

    2004年国家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粮食收购主体呈现多元化特点,往年国有粮食企业“唱独角戏”的局面不见了,参与粮食收购的不仅有传统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还有私营加工厂、个体粮商、农村经纪人、民营企业和粮食主销区直接到主产区收购者。据调查,南昌县、高安市现有非国有粮食经营者分别为279家、140多家,这些非国有粮食收购主体,以其收购方式和机制灵活、勤进快销,成为粮食收购市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据统计,在全省早稻收购量中,这些收购主体的收购量占收购总量的18.9%,有的地方甚至更高。面对收购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因势利导,采取更为灵活和有效的方式,走村串户,上门服务,切实搞好早稻收购,充分发挥其粮食收购主渠道作用。在已收购的早稻中,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占总收购量的81.1%。多元化收购主体的竞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有购销企业收购的难度,但其主渠道地位并未因此而改变,而且服务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带头执行国家政策,按照市场价格积极收购,坚持优质优价,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促使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价格上更加合理、公平,度量衡器更加准确、可靠。多元化收购主体之间相互促进,形成良性互动,使粮食购销市场活而有序,受益最大的是广大农民。

    (二)收购价格市场化

    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使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向。2004年国家规定50公斤早籼稻(中等标准品,下同)最低收购价格70元,市场价格低于每50公斤70元时,由国家委托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格收购,在这个价格之上由具有收购资格的各个市场主体按照随行就市原则自主定价,因而2004年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收购价格的市场化特点明显。目前江西早稻收购价格均在最低收购价格之上,截止8月19日,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新余市、50公斤早籼稻收购价格分另JJ为75元—76元、74元—75元、72元~76元、72元-75元,比国家规定的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高出2.9%—8.6%;粮食收购价格的市场化,打破了以往全省统一价格的格局,最低与最高收购价格相差6.9个百分点。粮食收购价格市场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价格上涨,如新余市早籼稻收购价格由开磅收购时的每50公斤72元上涨到目前的75元;吉水县50公斤早籼稻收购价格由7月3日开镰收割时的72元,上涨到8月16目的75元—76元,比开市收购价格上涨4.9%。粮食收购价格市场化及其价格水平普遍高于最低收购价格,保护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了种粮农民增产增收。

    (三)经营者入市谨慎

    2004年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并未出现人们预期的粮食收购火爆场面,相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个体粮商和其他民营粮食购销企业对人市收购均较为谨慎。这主要是因为:①粮食收购市场全面放开之后,价格随行就市,粮食购销企业对该以多高价格收购早稻、收购多少心里没底,若收购价格定高了,虽然可以增加收购数量,但如果卖不出去,风险和亏损都要自己承担。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四部门联合发布2004年50公斤晚籼稻的最低收购价为72元后,粮食企业担心现在早稻收购价格己超过晚稻最低收购价格,过高的价格会造成较大的经营风险,因而在收购中比较谨慎,不敢大量收储。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早稻受资金制约,收购粮食资金由过去的政策性贷款改为商业贷款,农业发展银行及各大商业银行实行了贷款风险抵押,如农业发展银行在按50公斤早籼稻70元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放贷款时要扣除风险抵押金5%,企业实际能贷到的款为66.5元,而目前50公斤早籼稻的市场收购价格为75元左右,二者之间有近8.5元的差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只能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缺口。收购量,资金缺口越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担心届时遭遇“资金瓶颈”而对人市收购保持谨慎。③经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后,民营企业享有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同样的经营权,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相比,民营粮食购销企业机制灵活、风险意识强,按说在粮食收购市场上能够大显身手,可情况并非我们预料的那样,目前全省早稻收购主要是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来进行的,民营粮食购销企业比较谨慎,他们担心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进行收购将会出现亏损,因而绝大多数民营粮食购销企业还在观望。④农村个体粮商也一改往年相互争抢、囤积粮源的做法,小心谨慎地参与早稻收购,其收购的早籼稻除一部分流入外县市外,基本上边收边卖,交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四)促购措施具体

    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在促进早稻收购方面制定了各具地方特色的措施。南昌市除了执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落实多渠道经营外,主要是搞好价格信息服务,根据省内外粮食市场行情,每周公布一次购销价格信息,便于农民掌握粮食价格走向,择机卖粮;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早稻收购入库进度,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成立由粮食、工商、物价等10家单位组成的南昌市粮食流通管理领导小组,加大对粮食收购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防止早稻收购中拒收、•限收、打白条现象,保障农民利益。宜春市实行粮食定点收购和“五统一”,即统一挂牌收购、统一收购凭证、统一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统一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衡器、统一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湖口、吉水、彭泽等县为了保护粮农利益,实行了早稻收购“二次结算”,即当前收购价格暂时按每50公斤70元结算,到早稻收购结束后,再按市场行情实行“二次结算”,确保早售粮的农民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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