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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为什么会出现“沉默的大多数”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02-05  
     “如果买到了劣质产品,你会采取那种维权方式?”在几种选择中,排在第一位的“自认倒霉”,占参加投票总数的40%——在2月2日举行的中央电视台质量诚信2005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主持人披露了这样一组数字。

    “治乱用重典!”这是多位与会者的回答。

    为什么选择沉默?

    论坛上披露的有关数字对于很多消费者而言并不意外。

    “我们也注意到这样的现象,就是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投诉比例偏少,这值得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说。

    他分析道,之所以会这样,主要原因是消费者的投诉成本过高。“消费者受到损害,特别是在食品方面受到损害,金额一般都很少,他去找经营者交涉,到行政部门申诉在这个过程中要花费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得到的赔偿仅仅是一包饼干,一包瓜子,他觉得不值得。”

    “不法厂商违法成本太低。”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刘南征指出了问题的另一面,“对于违法违规者,只处以违规金额两倍的惩罚,这个力度显然是不够的。”

    他说,正是因为这样,虽然近年来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花了很多人力物力进行整治,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是困扰消费者的一个重要问题。

    民事责任应大幅度提高

    武高汉说,在欧美国家,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个“最低赔偿制度”。消费者哪怕仅仅是为了一包瓜子去投诉,也有可能至少获得数十美元的赔偿。

    他说,以美国为例,各个州都建立了“最低赔偿制度”。夏威夷的最低赔偿金额是1000美元,一些经济不太发达的州,最低赔偿金额也达到25美元。

    “这种制度就保证了消费者受到了损害以后,有投诉的积极性。”

    “在投诉的过程中,不仅仅保护了消费者个人的利益,他还保护了其他消费者利益,因为他一投诉,这个问题解决了,这种情况就不会再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他进一步指出:更重要的是,如果大多数消费者受害以后都会投诉,他会对市场经济秩序是一种维护,对市场的消费环境也是一种维护。

    “正是因为这样,国家应该制定鼓励政策,鼓励消费者受到损害以后,去投诉。消费者也应该提高这种社会责任感,受害以后,一定要投诉,哪怕你自己没受害,比如说我的水平很高,我看出了这个商品是假冒伪劣,我不买,这做得还很基础——不但应该不买,而且还应该向有关部门去举报。”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现龙对此观点表示“很赞成”!他说:“就是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打一场人民战争!”

    另有多位企业家表示,对假冒伪劣的打击有助于提升整个食品产业的升级,对于致力于打造品牌的企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

    严刑峻法亦很必要

    “如果要杜绝微机食品安全的假冒伪劣现象,只有用重拳!否则,就不能对正气起到扶持作用,对于合法、诚信经营的厂商也是不公平的。”刘南征表示。

    对于如何提高惩处力度,他认为:“至少是三个方面:第一、加大违法经营者的刑事责任,第二、加大违法经营者的行政责任,第三、加大违法经营者的民事责任。”

    石家庄三鹿集团副总经理张振岭表示,执法部门有责任也应该有权力对那些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人员进行处罚,且不能以罚代刑,而应该判刑,甚至判重刑。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胡小松表示,维护食品安全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立法问题。他说,从2004年的进展看,预计2005年可以完成由农业部牵头制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他说,这样一来,农业生产者、原料生产者的生产和销售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和保障。而与过去的区别在于,过去一些“违规”行为现在变成了违法,相应的责任自然就得到了更明确的体现。

    当然,也有企业家表示担心,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之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能否得到保障。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说,一些基层的执法单位对于纠正小厂商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性不高,因为“没什么好处”。而某些部门对大企业倒盯得特别紧,因为“有油水”。

    另外,也有与会者担心“执法成本”仍将困扰有关部门。合肥恰恰集团董事长陈兴宝表示,据国家工商局的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7万家食品生产企业,所以监管人员再多,恐怕也管不住这么多企业。所以他建议首先要倡导诚信。

    不过他也表示,在不诚信的成本太低的情况下,他也赞成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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