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两年多来,粮食收购市场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在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中,这些变化更为充分地表现了出来。一是种粮农民的售粮方式发生了变化。随着农业税的调减和粮食直补政策的实施,粮食收购的行政性推动因素减少,农民由过去主动将粮食交售给国家粮库(站),变为就田头、就场头、就家出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过大幅度减员后收购力量不足,难以组织人员下乡收购,而个体粮商凭借其灵活便捷的收购方式,成为他们的主要售粮对象。二是国有粮食企业的入库粮源发生了变化。国有粮食企业入库的粮食,由原来绝大部分直接从种粮农民手中收购,变为也从个体粮商手中收购。据初步了解,江苏省泰州市今年国有粮食企业已经入库的夏粮中,直接从种粮农民手中收购的不足1/3。三是售粮要求发生了变化。如果说在粮食市场全面放开的初期,个体粮商将从农户手中收购的粮食组织起来运销,追求的仅仅是运输服务收入和劳务收入,或者是微小的价差利益,那么现在他们所追求的则是经营利润的合理分成。泰州引江河粮库与50多个个体粮商结成合作关系,并按照组织收购的粮食多少给予奖励,该库今年夏季95%的入库粮食来自个体粮商,共发放奖金2万多元。
个体粮商凭借其灵活便捷的优势,成为收购市场中最活跃的力量,在粮食流通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们要正确认识个体粮商的作用,加强与个体粮商的合作,使其由竞争对手变为合作伙伴。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难以组织力量上门收购的情况下,尤其需要依靠他们来延伸收购网络。他们应当成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树立“双赢”意识,通过对个体粮商给予适当奖励或实行销售利润分成,与其结成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