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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年的粮食垄断体制行将终结?

  作者: 来源: 日期:2004-08-11  
    搜狐财经报道 延续了50多年的垄断粮食流通体制有望彻底终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五部门于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粮库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自负盈亏,根据市场规划,自主经营。

    在此之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今年6月4日签署了第407号国务院令,颁布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依法从事的粮食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以非法手段阻碍粮食自由流通。《条例》还特别强调,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国家加强粮食流通管理,增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粮食收购资格准入制度,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大一统坚冰融化,被业界视为中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历史性变革信号。

    粮食流通市场已经放开。而时隔一月,五部门联名再发新规,可见国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的决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布局和结构还不合理,历史包袱较重,企业经营机制不活,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不适应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的需要。根据此次出台的新规,今后国有粮食流通企业将切实做到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营的主体。为达到此目的,国有粮食流通企业将规范处理历史财务挂帐,分步处理“老库存”粮食,做好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合理的企业布局和结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研判通知精神,可感受到明确的政策信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将面向市场,转换机制,消化历史包袱,与多元化市场主体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竞争。但通知也明确表示,国有粮食流通企业将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国家将在全国培育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提高在国际、国内粮食市场上的影响力,发挥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

    过去为保护农民利益,国家一直以保护价农民手中收购粮食。为此,许多国有粮食流通企业产生了巨大了历史性债务包袱。通知明确表示,今后,国家将支持国有包括银行贷款在内的其他融资渠道来缓解国有粮食贸易公司的财务状况。为推进国有粮食流通企业的改革,国家将出台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对于此前由于执行原来的粮食政策所造成的亏损,中央政府将运用“粮食风险基金”弥补国有粮食企业的历史性亏损。

    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华尔街日报在其报道中称:在推进粮食行业进一步改革的决定推出之前,中国中央政府在国有粮库的竞争问题方面的政策已有所转变。这方面的表现就是政府允许经批准的私营粮食企业在从农民手中收购新粮方面与国有粮库竞争。在他们看来,中国粮食流通体制的垄断局面正在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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