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 第十一章 愿仁长者
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上一章韩非子继续为我们列出了三种有违常理常识与正统思想的朝堂邪论:“廉”、“齐”、“勇”。在我们通常的认知中对“廉”的概念是廉洁自律,不贪污,不行私,属于合法正常的收入自然要得,要不怎么生活,怎么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但,不法邪说却将“廉”定义为不接受君主的赏赐,这是极大的错误。
臣子的廉,表现在不贪国家公财与不侵占百姓私财上,而不是说不接受君主的赏赐上,君主赏赐这是合理所得,如不接受反而是对君主的藐视与无礼,是对君威的损害,是不懂规矩,不知礼教的表现。
中国传统思想不讲“民主自由”,讲“平等博爱”,这里的“平等”是国家律法与社会规则面前的平等,不是绝对的“平等”。一切脱离了国家律法与社会规则的平等,那是精神世界的平等,既是精神世界的平等,也有一个认知程度与水平的等级划分。
世俗世界是等级化管理的社会,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受到国家律法与社会规则的约束与管控,而人是律法与规则的遵守者与执行者,所以法治的表相为人治,我们通常说“谁是我的上级或是汇报人”,实则是制度使然,并不人为所设。所以不法邪说认为的平等就是不受君主的约束,这是极大的错误,君主代表的是国家律法,受君主约束是法制使然,是制度的作用,并不是君主的个人行为。邪说要让臣子脱离君主的约束,实质上是违背法律的限制。
不法邪说接着“齐”的论调,继续说让臣子不要听从君主的政令,并将这种行为视为“勇敢”。显然,从“窭”说到“勇”,这是一整套的蛊惑之说,一步一步地瓦解臣子的思想,再付诸以行动,从思想上看不起,再到树立邪念,最后发展到反君主犯律法,然后回过头来再加以肯定与激励。不法邪说不可谓不用心,所以君主要对此种恶行要高度重视,不可掉以轻心,更不可以“包容”之心相待。
韩非子讲完歪论“廉”、“齐”、“勇”后,继续列举不法邪说。第十为:无利于上,谓之“愿”。意思是:对君主毫无益处,却被称为厚道。第十一为:少欲、宽惠、行德,谓之“仁”。 缺乏上进精神,为人与世无争,善于行德施惠,却被称为仁义。意思是:第十二为:重厚自尊,谓之“长者”。 意思是:为人持重而妄自尊大,却被称为长者。不法邪说继续扭曲社会道德常识,继续摧残社会道德大坝。
厚道,意为“道”行厚实,也就是凡事按事物的发展规律办理,就官场职场而言,就是按制度办事,懂得人情世故但不违规则所限,也就是做事有原则有底线,事情按章办还不得罪人,这是很高的智慧与道行。厚道之人表面波澜不惊实则内心反复思考衡量,在不违背法规与原则的前提下,把事情办好,并且办得恰到好处。而这样的大智慧却被不法邪说扭曲成做对君主毫无益处之事,此种思想不可谓不恶毒。
对于“仁”的解释不法邪说更是世俗轻浮。“仁”是仅次于“德”的品质,是“德”的具体表现,“道”是天地万物的发展规律,“德”是天地无私品质的表现,就是包容性,容得下阴阳万物与万物阴阳,其实,就是自然界的存在性问题,万物存在有其必然的合理性,但万物的阴阳就需要“仁”来制约,通过“仁”的检验来惩恶扬善。这是“仁”的品质与作用,而不是不法邪说所讲的“少欲、宽惠、行德”,“少欲、宽惠、行德”实则是少一些欲望与纷争,多一些宽惠与包容,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道与德”,世俗世界里就是遵纪守法。国家律法就是“道”,是国家发展要遵循的规律的表现。
对于“长者”的理解,我们一般认为是年纪大、辈分高、德高望重的人。但不法邪说的定义是为人持重而妄自尊大,这里的问题很多很大,简单来说“持重”是核心,“妄自尊大”是表相。首先“长者”是退出现行政治体系的人,而“持重”意味着不放权,或是拿着权力的余威妄自尊大。我们曾说过权力与人是分开的,人权合一是腐败的根源。不法邪说将“长者”如此定义,意欲何为,不得不让人深思。
【无利于上,谓之“愿”。少欲、宽惠、行德,谓之“仁”。重厚自尊,谓之“长者”。】
一国之传统思想和正统思想,是经历了时间的洗礼与淬炼才形成的智慧结晶,是指引与指导国家发展的核心动力,必须保持其纯洁性与正统性,否则,心歪了,路也就走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