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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部信息采集和发布制度简介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09-29  

  美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农业统计体系,形成了以美国农业部(USDA)及其所属的国家农业统计局(NASS)、经济研究局(ERS)、海外农业局(FAS)、农业市场服务局(AMS)、世界农业展望委员会(WAOB)、农场服务局(FSA)、首席信息办公室等机构为主体的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工作体系。美国农业部与全国44个州的农业部门合作,设立了100多个信息收集办事处并配备专职的市场报告员,负责收集、审核和发布全国农产品信息。其提供的市场信息涉及120多个国家、60多个品种,涵盖主要农产品的全球产量、国内产量、供求情况、价格变化等情况,并在法定的日子里公布,农民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和邮寄等方式,得到完整的市场信息。

  一、农业信息收集机制

  (一)立法实现信息共享。美国从信息资源采集到发布均实行立法管理,并不断完善这种体系。1946年美国农业市场法案授权规定,凡享受政府补贴的农民和农业生产者,都有义务向政府提供农产品产销信息。

  (二)统一的调查方案。美国实行联邦和州两级立法与议会、政府和联邦行政机关多层次立法的体制,保证全国农业统计在调查方法、调查项目、调查时间、调查口径等方面的一致性、可比性、唯一性、权威性。

  (三)规范化的调查程序。美国农业调查的基本程序是:调查人员培训→实地调查→基层调查及编辑→上报州统计办公室→州统计办公室编辑(通常采用电脑软件自动检验审核与统计师总结审核相结合,有问题立即返工或调查)→预计→报告农业部统计局→统计局审核→编辑统计资料→分析评估→发布共享。

  (四)全面、翔实的信息调查内容。信息调查内容涵盖:农牧产品价格、支出、劳动力及其工资情况,农业生产与效率、收入、成本与开支、消费与利用情况,土地价值与土地使用情况,种植业与畜牧业生产测算,农场合作组织情况,市场新闻,国外农业情况,农业资金平衡情况等。

  二、农业信息分析机制

  (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预报分析。美国农业部建立了农产品供需平衡表制度,这一制度结合了定量化的商品模型预测、定性的专家判断以及分析人员的深层次研究。模型选取的背景变量涵盖本行业和相关行业的最新市场信息和经济指标,以及反映本国重大的政治、经济政策变化与全球政策变化交互作用的综合指标。

  (二)规范的信息处理。美国农业部信息的第一手资料大多依靠其有关业务局的抽样调查得出,对抽样数据按照一定比重推算得出全国的数据,然后参照普查数据进行验算校正。

  (三)封闭的预报分析。美国农业部采取封闭研讨方式预报分析市场敏感的主要农产品品种。商品评估综合协调委员会(ICEC)每月召开一次“过夜的封闭会议”,估计分析汇总结果,形成平衡预测报告。另外,美国农业部统计局作物生产报告和世界农业供需评估报告也是全封闭起草,并在每个月指定时间发布。依照美国法律规定,在信息公布之前,任何人不得泄漏报告的内容,违反者要受到经济和刑事处罚。

  三、农业信息发布机制

  (一)严格的信息发布制度。美国政府对农业信息发布的时间、程序等都有着严格的制度和规定。美国国会要求,美国农业部每个月都要对世界农产品的供求形势进行一次预测。在每个月的第2个星期,来自农业部各部门的专家,必须在特定的时间内进入一个全封闭的会议室里,先将国内各州送来的生产调查资料开封,再配合全球市场产销态势,审定各产品的预测数字,最后达成代表农业部的官方预测,以报告方式对外公告。

  (二)信息发布的权威性。美国农业部及其所属相关机构承担信息发布职能,其发布的国家一级数据必须与国家农业统计局和世界展望委员会发布的数据一致,并在发布前得到机构间的批准,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各州统计办公室只能发布由国家农业统计局认可的统计资料,而无权发布其他任何资料。由于所有调查资料汇总由下而上,数据发布由上而下,从而避免了数据冲突。

  (三)信息发布快速且途径多样。在NASS和WAOB信息发布的第一时间里,通讯社记者在封闭区内就会把有关作物生产和预测报告用电子化方式发布出去;同时,NASS和WAOB也会在信息发布之后快速将报告放入互联网。报告还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提供。此外,每个机构都建立了一个查询服务站,来确保公众或用户能够现场咨询并得到快速答复。

  (四)重视预报后偏差的评估与用户反馈。WAOB定期对预报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以计算预报偏差。美国农业部每年召开一次例会介绍公众关心的问题,并征求意见,同时接受电话或书信提问。

  四、利益分配机制

  (一)公众无偿提供信息,保密使用。所有被调查者均有义务按要求无偿提供有关信息。如果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数据失真,将会影响到他们的诚信度甚至是享受的有关政府补贴。统计部门对于调查者提供的数据承担相应的法律保密责任,所有农业统计调查的个体数字是不对外提供的,有些个体数字甚至在汇总上报后消除。

  (二)信息使用兼顾公益性和市场化。官方的信息服务由财政支持,通常是免费的,如农业部及其所属相关机构向社会发布的政策法规、统计数据、市场动态等方面的信息是免费的。其他非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信息绝大多数都是有偿的,信息的价值大小取决于信息的有用性和指导性。因此,在美国存在许多农业信息和咨询公司。

  五、对我国农业统计的启示

  一是制定法律,完善信息获取渠道。美国获取农业信息的渠道比较通畅,能够掌握各种翔实的信息,从而为其分析预测提供了较为准确的信息,如美国农业部在全国拥有200多万个农场主的基本数据资料库。对我国来说,应强化农业信息共享的法律和法规建设,保证一些基础性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收集上来;开辟多种信息获取渠道,为政府部门、涉农企业、科研人员、市场分析人员、投资分析人员等提供决策服务。

  二是成立部门间信息管理与协调小组,保证信息的权威性和一致性。美国农业部成立了商品评估综合协调委员会(ICEC),负责国家农业统计局、农业市场局、海外农业局、农业经济研究局、世界农业展望委员会、农场服务局等机构的农业信息管理与协调工作。通过制定规定保证他们所做的工作不受其他任何部门指使或管理。当前我国采集发布农业信息的部门有多个,数据信息一致性有待提高,信息的权威性有待加强。

  三是加大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投资,强化农业信息公共服务。美国的农业部及其所属机构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公务员编制,他们的工作经费都有财政支持。我国应明确农业信息统计、发布等工作的公共服务定位,进一步加大农业信息的资金扶持力度,发挥好农业统计在指导生产和促进流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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