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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解读及工作进展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11-20  

  《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农办牧[2009]55号)(下称《改良计划》)及《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实施方案(2009-2020)》(农办牧[2010]10号)(下称《实施方案》)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种猪生产者、经营者和科技工作者期盼已久的一件大事,是我国生猪育种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改良计划》反映了我国现代生猪育种科技水平,具有中国特色,并在主要方面开始与国际接轨。它的落实,对于统一业界认识、凝聚各方资源、促使生猪遗传改良工作有序推进、稳定和满足特定市场需求、落实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我国猪联合育种工作的发展历程

  1993年5月、8月和1994年9月先后成立全国大白猪、杜洛克猪和长白猪育种协作组。1997年开始在全国开展种猪生产性能测定与遗传评估培训工作。2000年5月,全国畜牧兽医总站颁布“关于印发《全国种猪遗传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牧站(种)[2000]60号),为进一步实施外种猪联合育种奠定了基础。2004年,农业部启动“948”重大专项“猪遗传评估技术的引进与中国优秀种猪核心群繁育体系的持续发展”,在该项目支持下,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中心在北京建立。在整合三个主要外来猪育种协作组的基础上,2006年10月,成立了“全国猪联合育种协作组”。经过近两年的酝酿,2009年8月颁布了《改良计划》。2010年3月颁布了《实施方案》,同时启动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的遴选工作。截至2012年10月,已遴选出56家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超额完成《实施方案》既定目标。2011年3月,下发了《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管理办法(试行)》(牧站(牧)[2011]28号)。

  《改良计划》的六大内容

  根据《改良计划》、《实施方案》与《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中有关内容,把《改良计划》所规定的六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总结如下。

  遴选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2016年前分批完成100家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的遴选。其中,2009年~2012年遴选50家,筛选出核心育种群纯种基础母猪5万头;2013年~2016年,再遴选50家,形成纯种基础母猪总存栏数达10万头的国家生猪核心育种群。

  组织开展种猪登记。《改良计划》规定,“在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种猪登记,建立健全全国种猪系谱档案”,要求“在2016年前完成100家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在群纯种猪登记,逐步形成连续完整的种猪系谱档案,并动态跟踪种群变化情况”。

  建立种猪性能测定与遗传评估体系。种猪性能测定采取场内测定为主、中心测定站测定为辅的方式。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中心负责全国种猪遗传评估工作,采用多性状动物模型BLUP法(模型参见《全国种猪遗传评估方案》)依据报送的测定数据对种猪进行遗传评估。核心育种场每周将新的测定数据上报到评估中心,评估中心于提交数据后2日~3日内反馈评估结果。评估中心在网络平台上每季度公布一次全国种猪遗传评估综合分析结果,核心育种场参考评估结果进行种猪选留。评估中心利用种猪测定中心和核心育种场报送的测定数据进行场间性能比较,评价场内测定数据的准确性,评估场间关联度。

  开展遗传交流。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中心会同全国猪育种协作组专家组、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根据种猪遗传评估结果制定场间遗传交流计划,经全国畜牧总站审核后组织实施。遗传交流以种猪精液交流为主。

  建设种公猪站和人工授精体系。根据全国生猪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的分布情况,2012年之前选出10家种公猪站用于核心育种群的公猪精液交换。这10家种公猪站的种公猪主要来源于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且必须是经性能测定、遗传评估优秀的种公猪。为推进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与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纯种猪的推广,2020年前建设400家种公猪站,合理布局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点,用于社会化遗传改良与生猪良种补贴工作。2015年后,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用种公猪必须选用经过性能测定的种公猪。

  开展地方猪种的保护、选育与利用。《改良计划》表示:支持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地方猪种的保护和选育工作。充分发挥我国地方猪种资源在肉质、繁殖性能与适应能力等方面的优良特性,采用杂交选育与本品种选育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培育遗传性能相对稳定的专门化品系,鼓励有计划进行地方品种的杂交利用,满足多元化的市场需求。

  《改良计划》工作进展

  《改良计划》实施以来,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国猪联合育种协作组专家组相互配合,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共同推进改良计划的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规范了生猪育种组织的管理。为加强管理,更好地贯彻落实《改良计划》,构建全国生猪联合育种体系,规范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管理和遴选工作,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专家、核心育种场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全国畜牧总站先后印发了《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遴选程序(试行)》(下称《遴选程序》)。核心育种场是开展生猪联合育种的主体,也是改良计划实施的基础和关键环节,《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核心育种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使改良计划的实施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遴选程序》对形式审查、材料函审、现场评审和投票表决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为了促进核心育种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好生猪育种工作,办公室和专家组共同制定了《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督导检查方案》,对督导检查的企业、督导检查内容、督导检查报告及处理意见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强化了对生猪育种企业的服务。在规范核心育种场工作的同时,办公室也强化了技术服务,完善了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中心功能,开展了种猪性能测定员的技术培训,加强了联系专家对核心育种场的指导。《改良计划》实施以来,办公室继续组织了6期种猪性能测定员培训班和1期育种主管高级培训班,共培训学员400余人,其中388人经考核合格,获得《种猪性能测定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制作发放2000套《全国种猪性能测定员培训教材》光盘。培训受到猪育种企业的热烈欢迎。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中心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2011年出版发行《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信息平台使用指南》,指导育种企业科学使用种猪遗传评估网。评估中心目前注册企业已达到231家,种猪登记550万条,评估中心为注册企业提供免费遗传评估服务;办公室定期为专家发送核心育种场数据提交统计报表和全国种猪遗传评估报告,协助专家更好地为育种企业服务;另外,办公室为省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开启省级管理员账号,促进省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利用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信息网管理本辖区生猪育种企业。2012年农业部批准了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信息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完成后,评估中心的软、硬件得到全面升级,其育种值计算速度、网站访问速度、存储容量等会有大幅度提高,将为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实施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联系专家与核心育种场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全体专家组共同努力下,编写了《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育种手册》及《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育种方案》,指导各企业的育种实践。联系专家与所指导的核心育种场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制度,每月听取育种工作情况汇报,部分专家组织所联系的核心育种场开展遗传交流。对提交数据不规范的企业,办公室也与评估中心、联系专家一起,帮助企业分析问题、提高提交数据的质量。

  夯实了种猪繁育体系基础。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是《改良计划》实施的主体,核心育种场基础是否扎实、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改良计划》的实施效果。《改良计划》实施以来,核心育种场认真贯彻落实,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转变观念、夯实基础。企业领导层更加重视育种、设施设备得到了更新升级、育种的技术力量得到加强、育种人员的地位得到了提高,开展联合育种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企业的特色也进一步得到凸显。如北京育种中心建设了高水平的种公猪站、湖南新五丰创造了独特的管理模式、广西扬翔制定了精细化的育种绩效管理办法。《改良计划》实施以来,核心育种场的场间遗传交流工作有序开展,有关联的核心育种场数量和场间关联率不断提高。省部级种猪测定中心、遗传评估中心和种公猪站乘势而为。随着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工作的开展,优秀的测定种猪逐渐被市场所认可,省级种猪测定中心、遗传评估中心和种公猪站的工作更加受重视。2010年~2012年,办公室为全国13家省级种猪测定站培训了2名~3名种猪测定员,开展了1次省级种猪测定中心认证的培训班。目前3个部级种猪质检中心2010年~2012年共抽检了37家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的1200余头种猪,充分发挥了监督检测的职能;山东省种畜禽质量测定站已完成认证;河北、河南、安徽等省的种猪测定中心已开展种猪测定和拍卖工作;北京、四川等省市开展了省级种猪遗传评估;黑龙江、江西等省开展了省级遗传改良计划工作;广西、上海、河南建设高水准的种公猪站。生猪养殖大省均积极参与到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工作中来。

  《改良计划》的实施是我国养猪行业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从制度上保障了我国种猪业驶上快车道。从近三年的实施情况来看,通过《改良计划》凝聚了行业共识、提升了企业开展育种的能力和自觉性、强化了育种组织管理。今后,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按照《改良计划》指引的路线前进,一定能使我国种猪行业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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