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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对饲料生产使用油脂都有哪些规定

来源:    作者:    时间: 2012-09-06

  目前饲料行业唯一现行有效的非单一品种油脂产品标准为农业行业标准,即NY/T193-2004 饲料级混合油。标准参照美国蛋白及油脂提炼协会(NRA)、美国官方饲料管理协会(AAFCO )和日本农林水产省对饲料级混合油、饲料用油的规定。标准涵盖了酸价、过氧化值、羧酸价、极性组分、游离棉酚、黄曲霉毒素B1 、苯并芘、砷等8项卫生指标,以及2项感官指标和5项质量指标,合计15项。质量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标准定义为:“餐饮业和食品业用后的植物油与动物油的混合物,经去水、去渣、但无脱色及脱味处理。只被用于饲料生产”.也就是说,当下饲料企业使用饲料级混合油是合法的。

  一是农业部严控饲料原料关。为了加强饲料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今年6月1日农业部发布第1773号公告《饲料原料目录》,进一步严把饲料原料关。在《目录》所列的13类514种饲料原料品种中,油脂类饲料30种,且均为单一动物品种,没有餐厨植物和动物油,也没有混合油。二是《目录》以外的品种须经评审。规定《目录》之外的物质用作饲料原料的,应当经过科学评价并由农业部公告列入目录后,方可使用。三是油脂的质量规定。《目录》9.1.1明文规定产品中不得加入游离脂肪酸和其它非食用动物脂肪,总脂肪酸不低于90%,不皂化物不高于2.5%,不溶杂质不高于1%.名称应标明具体的动物种类,如:猪油。四是混合油将退出饲料市场。《目录》从2013年1月1日实施,意味着从明年起,非单一品种来源的油脂将退出饲料市场。

  《目录》所列品种齐全、条目健全、规则清晰,即对饲料企业有很强的约束性,又能满足饲料生产需要,《目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用《目录》规范油脂的使用,通过业内共同努力,强化饲料安全监管,我们有理由相信饲料油脂安全是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