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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母猪不宜注射的猪瘟疫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8-24  

  随着猪瘟预防注射的普及和推广,各地定期免疫密度一般都达到95%以上。猪瘟病已得到基本控制,特别是典型猪瘟的病例很少见到。但非典型猪病(温和型猪瘟)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低毒力猪瘟病毒株的感染。这种低毒力猪瘟病毒主要来自猪瘟强毒长期地、零散地、重复地通过免疫不全的猪体,使其毒力逐渐减弱,但仍保持一定的毒力,能使幼龄的、免疫不全的和免疫空白的猪发生非典型猪瘟。二是由于妊娠母猪在妊娠期间注射猪瘟疫苗。猪瘟疫苗是活疫苗(弱毒),能通过母猪的胎盘引起子猪死胎、木乃伊胎和产后不久非典型猪瘟的发生。

  因此,妊娠母猪应严禁注射猪瘟疫苗。以往临产母猪不注射猪瘟疫苗,是防机械性流产,妊娠母猪注射猪瘟疫苗是不科学的,应引起养猪场的足够重视。母猪应在配种前(发情前)2周左右注射猪瘟疫苗。有条件的场户最好对子猪采用超前免疫,即产后2小时不让子猪吃初乳,肌注猪瘟疫苗1毫升,60-65天用4头份剂量再注射一次,即可保证至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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