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畜牧兽医人员是动物防疫工作的主力军,然而长期以来他们的生活待遇及工作条件等未能真正得到彻底解决,直接影响到防疫工作效果,成为动物防疫工作中老大难问题。为抓好防疫工作,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综合防控措施,加大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未能取得理想的防控效果,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现以笔者三十多年的工作实践,就基层防疫工作问题作以下分析、探讨。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现行兽医管理体制不够科学合理
再好的防疫措施最终都必须依靠基层防疫工作者抓落实完成。然而,我国现行兽医管理体制是倒金字塔型结构,高、中层管理机构人员多、素质高、待遇好,而县、乡镇机构的人员结构则是人员编制少、任务繁重、待遇低;2000年第一次兽医机构改革,清退了所有社办集体兽医人员,只剩在编兽医人员(每个乡镇站在编人员只有1~2人,这样在行政执法程序上就不合法),这些人员,相对综合业务素质较低、而且工作条件艰苦、工资待遇较低(每月工资总额同等条件相差2 000~3 500元以上)等,这就导致相当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心里抵触、不安心农村工作且积极性受到较大影响;2008年后,乡镇兽医机构虽人事、业务归到县局管理,但行政仍由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专业人员在乡镇基本上被政府安排抓农村中心工作,如果不抓农村中心工作,年终奖金等待遇就不能享受,这就势必导致他们“不务正业”,不仅影响他们专业技术优势发挥,更是造成有限专业人才的资源浪费,防疫工作也必将受到严重影响。特别是在山区农村,工作、生活条件更加艰苦,要抓好防疫工作就更加困难,导致相当部分人员抱着应付了事、弄虚作假甚至隐瞒事实真相。
1.2 对防疫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导致山区农村免疫密度难于提高,防疫效果难保障。主要表现:其一农村防疫工作面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又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畏难情绪较突出;虽然国务院对防疫工作再三提出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防疫质量的要求,但由于县、乡镇、行政村基层政府财力有限,有的乡镇每年投入防疫经费不到一万元,甚至一分钱拿不出来,远不能满足防疫工作经费需求,可见政府防疫经费投入缺乏制度保障大。其二部分领导、养殖户抱侥幸心理,认为没有免疫注射畜禽也不一定会发病。其三是对免疫应激死亡补偿工作不能及时到位,免疫注射难免会发生个别应激反应而影响动物的采食量,严重的甚至发生应激死亡,常由于畜主不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认为打了防疫针还可能发生个别死亡,而不打倒不一定会发病或死亡,因此对防疫工作接受度不高甚至拒绝接受免疫注射等。
1.3 乡村牧医人员(含村级防疫员)的队伍综合素质不平衡且普遍偏低
乡镇专业技术干部由于受编制限制,人员很少,而农村防疫工作面广、量大、条件艰苦,每年的春秋季防疫工作必须雇用大量村防疫员才能完成。由于乡镇兽医机构改革后,辞退了所有原乡镇社办集体人员,这些有经验的兽医员或防疫员由于看不到自己前途而失去奋斗目标,导致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都不再愿意从事防疫工作,即使保留下来的防疫员也常由于待遇低而抱着以病养医态度来搞防疫工作;这几年虽然国家逐步重视防疫工作,政府也投入一定资金帮助解决村级防疫员待遇,但每月几十块钱补贴与目前社会雇工工资待遇难于并论,实在难于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因此,村级防疫员队伍变数大不稳定,人员时常变更形成整体队伍业务技能水平差的恶性循环;此外,村级防疫员的设置、定岗不够合理,因村有大小,动物饲养量不一样,工作量不同,各村配备防疫员待遇却相同,不利于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总之,村级防疫员工作量大、工作条件差(又脏又臭)、待遇极低,必然影响他们工作热情与责任心,因此,有的防疫员就采取应付了事(如只做好部分动物免疫应付检查需要等)、弄虚作假(如坐在家里做防疫档案等)、甚至隐瞒事实真相(如给未免疫动物佩标等)。
1.4 动物检疫工作不到位,病死动物随乱丢弃现象严重
主要表现:一是产地检疫不到位。《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了动物在出售或调出产地前,“畜主须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前报检,官方兽医必须在规定时问内实施临栏检疫”。但是,目前的条件是畜主和动物检疫机构均很难执行到位;如畜主报检不便、要承担检疫费、有的怕被检出问题等;而检疫机构常因检疫费收入不够出检费用、检疫费收取难度大、人员紧缺等;大多情况产地检疫工作只流于形式,如出现隔山出证、只收费不检疫等违规出证问题。二是动物产品检疫不到位。除城区动物检疫落实相对较好外,乡镇的动物产品检疫大多在动物产品上市销售了相当部分后才实施,检疫过程粗糙、常表现不动刀钩、不盖检疫章、只收费不出证等现象,三是货主逃避检疫或拒缴检疫费现象越来越严重,目前乡村公路发达,几个屠工宰杀一头猪用摩托车直接运到村庄农户销售的情况已十分普遍,一旦发现有问题产品要回收回来十分困难。四是检疫机构人员编制不足,工作经费困难,设备落后,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增加了侥幸心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畜主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安全科学处置认识不足。极大多数畜主发生动物死亡等情况,一般不是找动物防疫部门诊断、咨询科学处置方法或深埋等无害化处理,而是把尸体随意丢弃到水沟、大河、山边或水田等,污染的器皿、工具及周边环境也很少彻底清扫和消毒,这就容易造成水源污染、野狗啃咬及人为传播导致疫源扩散等,以上种种因素对疫情的有效控制、疫源的净化等十分不利。
1.5 对防疫工作监督力度不够
虽然防疫法明确规定防疫监督机构是国家法定执法机构,其人员应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但县及以下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至今未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或参公系列,他们的政治待遇未能得到改善落实;同时由于受到编制限制、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工作经费十分困难(目前基本上只能维持工资)等因数影响,致使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无法经常深入乡村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使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和处置,造成拒绝强制免疫、逃避检疫、贩卖销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屡禁不止,使防疫工作留下安全隐患。
1.6 疫苗保存条件差
基层防疫经费不足,保存疫苗的冷链设施只够乡镇兽医站一级使用,个别乡镇甚至这一点都难于确保,旧冰箱、冷柜得不到及时更新、添置;村级防疫员的冷链设施条件就可想而知了,这些条件很难确保疫苗的有效保存与管理,对防疫质量的确保与提高必然造成不良影响。
2 提高基层防疫工作质量的几点建议
2.1 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重视、关心基层兽医队伍建设,从而改善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环境、条件与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首先应解决人员编制问题。中央决策领导应下大决心解决我国倒金字塔型的兽医管理体制的不良结构,切实解决县、乡镇牧医人员编制不足、人才学非所用等问题;县、乡镇兽医人员编制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制定,至今几乎保持不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业发展迅猛,动物疫病越来越复杂,国家强制免疫病种越来越多,动物食品安全及养殖业环境污染等问题越来越突出,防疫监督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成倍增加,这显然不适应当前防疫工作需求,应尽早彻底解决;人员编制数应确保每个乡镇3~5个,这样才能合法、有效开展执法工作;其次必须解决农村一线科技人员学非所用、人尽其才问题,建议通过中央统一下文规定,要求各级政府重视并充分发挥专业人才技术优势,尽量避免抽调专业人才抓农村中心工作。第三应解决好他们的政治与经济待遇问题。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是政府行政执法行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经费几乎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给,因此机构性质应定性为行政单位,其工作人员应尽早统一转公务员或参公,这是提升这支队伍政治地位、稳定工作热情、增强他们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有效措施;第四国家应高度重视科技推广工作,尽快把科技成果转换为第一生产力;要统一制定出向基层科技工作者倾斜的优惠政策,提高他们工资福利待遇,鼓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到生产第一线服务。第五防疫检疫监督是一项特殊的技术含量较高的行政执法工作,全国白上而下必须树立一盘棋意识,实行条管,避免地方政府干预而走调,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从而避免令出多门、各行政区域间“争钱夺利”不良现象。
2.2 强化领导统一认识
动物防疫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大局,一旦爆发重大动物疫情,不仅严重影响国家、政府形象、动物产品出口贸易收入,更事关国民生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从我国发生非典、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以来,给我们国家、人民带来了严峻考验和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广大民众生命安全重大威胁:近年来党和政府领导越来越重视防疫工作,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并把这项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因此,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重视这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确立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来抓落实。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通过由上而下、由下而上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对防疫重要性认识,争取把防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一步掀起《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宣传新高潮,逐步实现全民知法懂法守法良好社会环境,提高畜主对防疫工作的接受度,进而有效提高免疫密度。
2.3 加强防疫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他们综合素质,促进防疫工作健康发展
防疫队伍建设是搞好防疫工作的基础,队伍稳定、队伍素质高低是做好防疫工作关键;因此,要加强防疫队伍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综合素质水平。建议防疫员做到每年参加1~2期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熟练掌握各种疫苗的使用与管理、疫苗注射应激反应的科学救治方法、法定动物检疫病种的检疫与处置措施、以及规范填写防疫档案文书等各种业务技能;选聘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乡村兽医担任专业防疫队员。根据我县防疫工作经验,首先要抓好乡镇兽医干部管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提高干部队伍责任心;其次要组建乡镇专业防疫队伍,根据工作量需求配备专业防疫员,这样可以集中使用有限的防疫补贴经费来提高专业防疫员劳资待遇;政府也应适当提高专业防疫队伍补贴标准,争取防疫员月均补贴标准达l 500元以上(考核合格者),才可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
2.4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奖惩措施,确保防疫质量提高
年初制定好免疫工作计划,实行分片包干、将任务落实到站、到组、到人;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落实、年终有检查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防疫密度、免疫效价监测合格率、免疫档案质量等,切实做到随机抽检,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防疫工作考核出色的给予重奖,对防疫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适当的经济处罚。
2.5 建立科学免疫程序和免疫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动物防疫任务
根据我县多年经验,生猪防疫采取常年窝内仔猪二次免疫(首次20~30日龄、二次55~70日龄)与春秋季突击补免疫程序为好,种猪每半年免疫一次,牛羊春秋季突击免疫、禽(兔)小动物每月集中免疫一次的方法,基本上可做到按程序施行免疫,减少动物免疫空白期的危害,提高免疫密度和防疫效果。主要抓住母猪存栏情况,做好母猪生产档案就能达到防疫目的从而减少工作量和盲目性。
2.6 强化检疫和消毒灭源工作,努力提高防疫质量和疫病防控效果
实施动物检疫和消毒灭源工作是有效防止疫源扩散、疫病流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时,经过检疫可及早发现病畜及其产品并加以剔除、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污染场地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灭源将能有效防止疫源扩散传播;建议尽快取消检疫收费办法,实行定点交易、定点屠宰、定点检疫,这样可极大提高动物及其产品受检率;大力推广夏季消毒灭源工作,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消毒效果。
2.7 进一步加大财政防疫经费预算,确保各项防疫工作经费落实和防疫任务完成
业务部门要认真抓好每年防疫经费预算工作(含疫苗购置、防疫员补贴、防疫应激反应死亡补偿、免疫效价监测活动经费、防疫检查及动物卫生监督活动经费、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和病畜禽扑杀补偿费、食品安全及办案活动经费等),财政部门应把农业(畜牧)部门防疫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确保经费需要时的投入,这也是抓好防疫工作重要的基础性保障措施。当今社会没有经费投入任何事情难成、再好的措施也将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