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和旗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旗动物卫生监督所于5月17日—18日联合旗商贸局、旗环保局对全旗屠宰企业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查评估,并分别对各屠宰企业的防疫条件进行了量化监督检查,此次审核检查到扎赉特旗广益肉联食品有限公司(音德尔镇)、扎赉特旗康美食品有限公司(雨润集团、音德尔镇)、扎赉特旗永胜食品有限公司(乌塔其监狱)、扎赉特旗兴顺定点畜禽屠宰场(巴彦高勒镇)、内蒙古源龙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音德尔镇五家户工作部)、扎赉特旗旺林畜禽定点屠宰场(新林镇)等共6家动物屠宰企业。
在检查过程中,对条件不符合的屠宰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条件基本符合的屠宰企业要求限期完善;对条件比较好的屠宰企业要求加强服务质量,提高肉类安全质量水平。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屠宰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了经营者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有力的保障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