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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规模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09-21  
     近年来,随着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强,我国畜禽散养户逐步退市,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日渐增加,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稳步提高,为农民增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及时、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范规模养殖场(户)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有利于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有利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规模养殖场(户)如何防范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笔者认为有以下主要路径。

    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全面提升畜禽养殖水平,是促使畜牧产业升级的重大举措,是新时期、新阶段加速畜牧业发展和实现养殖场(户)增效的必然选择。各规模养猪场(户)要坚持以自繁自育自养、“全进全出”为主的方针,大力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福利养殖、环保养殖、安全养殖”,防范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及其次生危害,从而争取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积极引进畜禽优良品种的同时,要大力实施人工授精等先进技术,扩大优良畜禽群规模,争取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防疫工作是做大做强畜牧产业的首要任务,做好畜禽免疫是有效防范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基础。各规模养殖场(户)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防重于治”的理念和“治病不会产生效益,只会增加成本”的思想,彻底纠正“疫病治疗第一”的错误认识,严格按照各种畜禽免疫程序要求、正确的操作方法,“不漏畜、不漏针、剂量足”地适时开展免疫工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在做好养殖场内外环境定期消毒灭源的同时,还应扎实做好畜禽体表喷洒消毒、饮水消毒等。使用的消毒药剂要低毒、无残留、安全,并经常变换消毒药剂品种。各项消毒率均要达到100%。

    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对保障生产正常运转、畜禽安全非常重要。一是要严格投入品使用记录。各规模养殖场(户)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对兽药、饲料进(出)货时间、使用范围等做好准确记录,各种原始票据应妥善保存,以备后查。二是畜禽疫病防治记录。建议此项工作由规模养殖场安排专职动物防疫员负责,主要记录免疫时间、疫苗种类、免疫程序、畜禽发病情况、用药情况、治疗情况和疫病监测情况等。三是生产资料使用记录。主要记录畜禽的数量、种畜禽的品种和性能、生产和销售等情况。同时,各规模养殖场(户)要组建监管工作专班,对上述档案记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和巡查,防止弄虚作假,杜绝发生害人害己害养殖场(户)事件。

    法规执行要到位。一方面是国家的法律条例要落实到位。规模养殖场(户)的各项建设要严格遵守地方政府的规划布局,远离“三区”(居民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发现可疑动物疫病时,要第一时间按程序要求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病死畜禽执行不宰杀、不食用、不转运、不销售,严格无害化处理,并对养殖环境、垫料和使用过的物件等进行严格消毒或无害化处理。另一方面是各项管理制度要落实到位。各规模养殖场(户)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及时修订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及时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督促其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落实到位。执行管理制度要奖罚分明,对认真执行管理制度、取得较好成绩的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干部职工要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反管理制度、致使养殖效益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并严肃处理,让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共同为规模养殖场(户)科学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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