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十一五”时期,全省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水产品产量逐年稳定增长,产品结构不断优化,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有力地保障了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对今后五年渔业跨越发展至关重要。要以实施水产跨越工程为抓手,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坚持“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四项原则,加快发展水产品加工业,加大市场开拓,加强渔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努力提高渔业经济综合实力,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水平。提出2011年全省水产品产量确保增长3.0%;渔业经济总产值430亿元,增长7.5%;其中,二、三产业比重再提高3个百分点;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平均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围绕这一目标,提出八项工作重点:
一、扶持水产大县建设,打造优势产品产业带。进一步提升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壮大沿江、沿淮和环巢湖三大渔业产业带,发展休闲观赏渔业,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渔业板块;推进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河蟹、虾类、鮰鱼、黄鳝、龟鳖等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扶持发展“一村一品”,做精优势特色产业。加快老旧池塘改造。提升水产养殖业基础设施和装备现代化水平。
二、积极发展苗种产业,提升苗种生产能力。以省级良种场动态管理为抓手,推进良种场基础设施改造和良种选育水平。进一步完善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名优水产苗种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严格执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和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强化执法检查,促进苗种产业健康发展。
三、着力推进健康养殖,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水产健康养殖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广泛推广池塘、湖泊、水库、稻田生态养殖技术,发展生态健康的水产养殖业和环境友好的水产增殖业,提高水面利用效率;切实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重点加强苗种生产和渔用饲料、违禁药品使用的监管,指导监督养殖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生产、销售制度,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
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强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重点扶持培育,尽快扩大规模,增强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养殖户发展多种形式的水产合作经济组织,切实把产加销等环节有机联结起来,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加快鮰鱼、小龙虾、河蟹等特色水产品精深加工,推进淡水鱼糜及其系列产品的加工开发。以明光永言水产集团“国家虾蟹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为平台,积极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淡水产品深加工技术研发创新;鼓励举办各类名优水产品推介和节庆活动,努力提升安徽优质水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加强长三角地区以及北京、广州等大中城市安徽名优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
五、强化渔政管理,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坚持依法治渔。以长江、巢湖春季禁渔为重点,组织实施全省性的禁渔制度管理;加强特许捕捞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认真开展以水产养殖环节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水产养殖业执法检查,促进水产养殖业规范、依法、健康发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保护区升级;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加强规范管理,切实抓好增殖放流后的渔政管理工作,提高增殖放流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社会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和《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力争2011年底,符合规定要求的各县(市、区)全面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内的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和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精神,强化属地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工作续加强面向广大渔民群众安全的生产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加强与海事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事故防范、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形成水上安全监管合力。加强渔业安全应急监管和隐患排查,切实保障渔船检验质量。深入推进渔业互助保险,提高渔民风险保障能力。
七、加快渔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结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在水产新品种培育、规模化苗种繁育、提高单产水平、健康养殖技术集成与示范、增殖放流效果评价、水产品及食品加工技术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切实抓好水产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先进适用的渔业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推行渔技责任制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推广建立以各级水产技术推广站为主体,产、学、研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通过渔业科技入户、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指导下乡活动等平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扩大成果运用的覆盖面,提高科技服务质量,促进增产增效。
八、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主办、联办、协办效率。严格项目规范管理,努力提高项目实施效益;加强渔业政务信息宣传,积极开展现代渔业专题调研,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自收自支渔政机构整改工作,积极推进有条件的渔政机构参公管理。进一步加强渔政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强化渔政管理和执法督察,努力建设与现代渔业建设相适应的渔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