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养区
禁止一切畜禽集中养殖,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市区建成区范围内;
贾鲁河、双洎河及市区生态水系干流两岸200米范围内;
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限养区
逐步控制和削减畜禽饲养总量,特别是不得新建、扩(改)建畜禽养殖场
市区建成区以外、规划区以内的区域;
城镇规划区;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外500米以内的区域;
国道、省道、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500米以内的区域;
禁养区以外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需要,应当限制畜禽养殖的其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