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贴息统一按国家惠农优惠年利率7%执行,期限不超过1年,由省财政负责筹措贴息资金,县以下财政直接向受灾贷款户兑付贴息。贷款有两大承办机构: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
一般养殖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部分养殖大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时间截至8月31日。有贷款意愿并符合条件者,可向乡镇农信社或邮储银行网点提出贴息贷款申请。
湖北省受灾水产养殖户可申请贴息贷款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0-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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