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等12个部门28日发布《关于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的通知》,要求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
《通知》强调,适当引入一定数量骨干企业作为现行宏观调控体系的补充,可以防止企业的趋利行为与政府调控目标产生矛盾,弱化政府调控的效果;有利于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积极作用,完善和加强现有调控体系,更好地稳定和管理好市场预期。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日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研究确定了开展此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方案。
根据《通知》,除了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大豆等)、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猪肉五大类商品外,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生产、消费的特点和习惯,将对本地区居民生活和物价总水平影响较大的其他大宗农产品纳入市场调控的品种范围。
《通知》要求按照“政府委托、市场运作、权责明晰、自负盈亏、适当补偿”的原则,根据调控市场的需要,政府通过招标、邀标等方式,从确定的骨干企业中优选部分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专项承担粮食、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和猪肉的收购、加工、储运、进口、销售和应急供应等特定调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