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促进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畜牧业稳定发展和全年市场供应,稳定农民增收。
要注重抓紧灾后畜禽补栏,增加猪、牛、羊等规模养殖。
要认真落实兑现能繁母猪保险补贴、生猪良种补贴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奶牛良种补贴、优质后备母牛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补助等政策,结合畜禽补栏和水产补苗,鼓励和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健康养殖,着力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确保实现全年出栏猪、牛、羊6000万头只,增加700万头只,实现肉类总产510万吨、水产品产量50万吨,畜牧业综合产值达到650亿元。
要加大草场改良力度,充分利用冬闲农田地、林果空闲地种植优质牧草,种植和推广耐旱优质饲料,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
要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春季集中免疫,加强疫情监测,防止境外疫情传入,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