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意见》要求生产企业要诚实守信,依法生产经营,建立完善产品生产及出入库台账。产品包装要登记编号,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标识。禁止三聚氰胺委托生产或贴牌生产等行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三聚氰胺生产装置要向当地工业主管部门备案,装置投产前要向当地工业主管部门通报。
在三聚氰胺出厂销售方面,工信部要求,生产企业要建立用户登记制度,查验购买企业有效资质,了解其购买三聚氰胺的用途,不得向食品企业、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产品。建立三聚氰胺出厂销售台帐,确保真实、完整和可追溯。购买企业需承诺所购三聚氰胺不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建立起用户承诺制度。工信部同时要求,对三聚氰胺废料要视同三聚氰胺产品进行管理。
工信部指出将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行业准入管理,新建、改建、扩建三聚氰胺装置,要统筹兼顾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
工信部指出,我国是三聚氰胺生产大国,产能、产量位居世界前列,作为一种基本有机化工产品,三聚氰胺被广泛用于木材、塑料、涂料、造纸、纺织、皮革、电气等行业生产。多年来,三聚氰胺行业管理相对薄弱,行业发展中产能盲目扩张、布局分散、产品单耗偏高等问题日益严重。特别是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利用三聚氰胺氮含量高的特性,故意将该产品添加到乳制品及饲料中,损害了人民的身心健康,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三聚氰胺生产管理、规范三聚氰胺经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