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行动。对全市牲畜和家禽集中实施强制免疫,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四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保持100%,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结合强制免疫,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专项监测,并实行疫情周巡查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监督和指导饲养场户,加强标准化、规范化饲养管理管理,实施封闭饲养和消毒灭源等综合防控措施,防止甲型H1N1流感向动物传播。目前,全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已完成计划任务的80%以上,共免疫各类家禽820万羽,免疫牲畜130万头只。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行了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及时收集信息,处理突发情况。
2、开展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一是规范产地检疫工作,落实检疫报检、养殖巡查、检疫登记和现场检疫工作制度,对跨省调运的畜禽在调运前进行口蹄疫(或禽流感)抗体抽样监测,抗体水平不合格的,不得出具检疫证明;对免疫超过三个月的,监督进行禽流感或口蹄疫强化免疫。二是规范屠宰检疫工作,落实官方兽医24小时驻厂监管制度,严把活畜禽进厂检查、待宰准宰、宰后检疫、加标出证和无害化处理“五关”,确保屠宰检疫率要达到100%,上市产品持证率达到100%。三是强化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对供京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专人、专证检疫制度。四是强化外埠进津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坚持24小时上岗值班,对进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严格查证验物。 五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运输、加工、贩卖、经营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市场违法经营屠宰活禽行为。
3、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兽药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集中完成150批次兽药质量抽检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和禁用兽药行为。强化兽药残留监测,国庆期间完成75批次的牛奶检测,严防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