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优先扶持省级15大产业园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畜牧业加工企业与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及规模养殖场(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的建设项目、发酵床等清洁生态养殖建设项目、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达标的建设项目。计划从2009年开始,连续4年,每年支持1000个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对于补贴对象的标准,该办法要求要选址适宜,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设备配套;防疫严格,管理规范;废污利用,排放达标.项目申报程序和资金管理方面,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进行管理,实行先建后补。各市、州、县(市)畜牧、财政部门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予以公布,然后县(市)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核实,省畜牧业局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申报的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备案,由各市、州、县(市)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已备案项目建设,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及检查督促。年底前,省畜牧业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等部门共同组织项目验收。最后省畜牧业局会同省财政厅,根据以奖代补项目建设任务指标和项目验收结果确定奖补项目。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生猪、肉牛奶牛和家禽产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09〕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畜牧业加快发展三年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9〕1号)要求,吉林省特制定《2009年全省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