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建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指导思想
当前构建我国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以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现代畜牧业和现代饲料工业的发展为出发点,以全面提升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饲料产品竞争力增强为目标,以饲料工业产业链为主线,以饲料生产企业为实施重点,优化我国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提高企业的标准化生产水平,建立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导,地方标准为补充,企业标准为基础的,覆盖饲料生产全过程,既符合我国饲料生产的实际情况,又能和国际接轨的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二、构建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原则
统筹规划
要研究我国饲料工业标准现状,并进行科学分类。根据现状,统筹规划有关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框架。
突出重点
要突出影响饲料质量安全的生物性因素、化学性因素和物理性因素,以及其检测方法、饲料生产的过程控制等。
循序渐进
要根据质量安全因素的危害程度和对饲料产品的影响情况,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逐步健全完善整个标准体系。
国际接轨
在坚持有利于扩大我国饲料出口和有效规避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积极争取我国在国际标准制修订方面的发言权。
三、构建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目标
短期目标:
重点解决标准间重复交叉、技术内容落后、标准短缺等问题,加快建立既符合我国饲料工业的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科学、完善、统一、权威的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长期目标:
按照标准体系的框架,逐步开展饲料工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我国的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现代畜牧业和现代饲料工业的健康发展。
四、构建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国《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及《饲料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及要求,针对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的不同需求,以科学合理,既符合我国国情,能保证我国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又能满足养殖产品和饲料产品出口需要、与国际相关标准与法规相衔接为原则,研究建立并提出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动物、人类及自然环境等三方面的安全保证:一是是否有利于动物生长发育及健康;二是动物食用饲料后产生的代谢产物是否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三是人类食用这些饲料饲喂的动物产品后是否有利于人的生长发育及健康;四是饲料生产是否对环境和生态安全构成威胁。
研究建立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
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是指以安全生产控制环节为主线,围绕饲料安全质量,针对可能对人类、动物和自然环境的安全构成危害的因素所建立的树状结构框架。
研究编制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表
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表应包括基础规范、安全限量、检测与评价、饲料产品四大模块。
(1) 基础规范标准。建立以基础标准(包括饲料标签和通用术语)、管理规范、产品使用规范为单元的基础规范系列,修订已不适用现代饲料工业生产和贸易需要的基础标准,增加饲料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相关内容,重点做好《饲料标签》及《饲料卫生标准》两项强制性标准的修订工作。
(2)安全限量标准。安全限量标准主要针对重金属、生物毒素、有害微生物、环境污染物、农药残留、天然有毒有害物质等不安全因素,以及药物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新型单一饲料的应用给养殖产品安全和自然环境带来的潜在风险,建立以有毒有害物、需要限量的营养物质和非营养物质为主线的模块,重点放在生物毒素的限量标准、病原微生物的限量标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着色剂、抗氧化剂等非营养性添加剂限量标准、营养物质、饲料中环境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同时,对现有的限量参数指标进行重新评估。
(3)检测与评价标准。随着新饲料资源的开发和新饲料添加剂的安全评价需要,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及仪器分析的手段,针对饲料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饲料药物添加剂及潜在的危害因素建立检测与评价模块,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审批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为政府的饲料安全监督管理及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4)饲料产品标准模块。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是目前动物养殖中的主要投入品,要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特点,建立完善的饲料产品备案标准。饲料产品备案标准主要规定了产品的范围、要求、试验方法等内容。饲料产品分二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产品三大部分,第二层次为各类饲料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该部分的重点应该放在饲料添加剂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上。
五、确定当前饲料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的重点
针对现有的《饲料卫生标准》指标参数少、覆盖面小的情况,修订《饲料卫生标准》,重点放在安全限量标准制修订上。抓紧完成生物毒素的限量标准、病原微生物的限量标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着色剂、抗氧化剂等非营养性添加剂限量标准、营养物质、饲料中环境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同时,对现有的限量参数指标进行重新评估。检测方法标准的制标重点应该放在饲料中允许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的检测方法、饲料和饮水中禁止使用药物的检测方法、饲料中有机氯等农药的检测方法、饲料中添加剂的检测、重金属的形态检测等标准的制定上,为政府的饲料安全监督管理及执法提供技术支撑;统一制标尺度,规范标准制定,提高方法的技术水平、准确性、可靠性和重复性;重点加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和生物有效性评价技术规范和规程,主要包括实验动物、靶动物及利用酶技术等建立的快速体外评价技术规程,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和监督管理,尤其是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审批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特点及目前标准制定的现状,该部分的重点应该放在饲料添加剂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标准上。
六、有计划、分步骤地完成饲料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急需且系统性比较强的标准分块集中制定
目前我国基础规范比较缺乏,尤其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管理规范和使用规范几乎是空白,应集中组织力量,在3年内,对生产过程控制规范、质量追溯规范、储存运输规范、经营管理规范、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单一饲料使用规范、饲料产品使用规范等进行分块集中制定。
一是根据当前饲料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的需求,尽快完成《饲料标签》标准的修订。二是全面评估分析目前已经颁布实施的限量标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修订现行饲料卫生标准。在此基础上,抓紧完成对动物生产和食品安全影响比较大霉菌毒素、病原微生物、有机氯农药的最高限量标准的制定。三是检测方法标准制定。在2-3年内完成《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目前还没有制定的检测方法标准,理顺已颁布的一种药物多种检测方法标准间的关系。其次要加紧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标准的制定,与限量标准配套使用。四是产品标准的制定方面。在3年内完成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还没有制定标准产品的标准制定,同时对新颁布的批准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的企业标准到期及时转化为国家标准,另外对新开发的一些动物性单一饲料等及时制定标准。
加强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要抓标准立项及立项前、标准审定及发布两头的环节,避免标准制定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高标准制修订的效率和质量,对标准制修订过程实施有效的制度化监督管理。
增加投入、加强研究
近年来,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虽有所增加,但仍显不足,应继续增加标准项目制修订经费。另外,应提供相关的研究经费,开展急需制定、但制定标准难度较大,需要获得大量的基础研究数据的标准。本文由全国畜牧总站标准质量与认证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