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将进一步加大畜牧业重点产区的扶持力度,以南昌、东乡、高安、新干等12个生猪调出大县为重点,抓好奖励资金实施,稳定对全省生猪产业的支撑,确保生猪生产平稳增长;充分利用“三草”和水网资源,大力发展肉牛和水禽产业,进一步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同时,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并通过龙头企业带、财政补、信贷扶、技术帮等办法,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保障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围绕抓好免疫,将切实做好禽流感、猪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积极做好猪伪狂犬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重点疫病的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同时,确保畜禽标识的佩戴率达到100%。各地将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治和疫病净化,确保易患疫病家畜整治率达100%,感染检出率控制在5%以下。同时,强化投入品监管。
全省将继续加大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整治力度,扩大检测面,提高检测频率,确保上市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明显降低,并将加大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兽药的行为。严厉打击动物养殖过程中滥用和违规使用兽药行为,严厉打击饲料生产过程中违规添加激素类及未经批准的动物生长促进剂的行为。
在完善和推广“猪-沼-果”、“猪-沼-菜”、“猪-沼-鱼”等生态养殖模式的同时,江西省将引导社会资金利用畜禽粪便建立有机肥厂,生产商品有机肥,建立符合要求的堆粪场所,防止产生次生污染。多管齐下,进一步加强粪污治理,推进健康养殖。重点加强“五河一湖”流域、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的粪污治理。各设区市将组织畜牧、能源、环保专家,加快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科学饲养水平和标准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