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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划定畜禽禁养区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01-19  
     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畜禽粪便及恶臭、清洗畜禽体和饲养场地产生的污水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记者1月15日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昌市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

    目前,南昌县、新建县、安义县、进贤县、湾里区、青山湖区、南昌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禁养区的划定工作,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在非禁养区新建养殖场的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禁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户必须限期搬迁或关闭。如湾里区的生猪养殖规模达到每年100多万头,但为保护南昌的“后花园”,湾里区要求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户在2010年12月前搬迁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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