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加强对生猪等畜禽产品价格监测,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促使猪粮比价、仔猪价格、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等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主要目标是猪粮比价不低于5.5∶1;辅助目标是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0.7∶1;生猪存栏不低于4.1亿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4100万头。
当猪粮比价高于9∶1即猪价过度上涨时,国家将适时投放政府冻肉储备,必要时将向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临时补贴;当猪粮比价低于9∶1时,特别是在低于5∶1即猪价出现过度下跌时,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月度母猪存栏量同比下降较多时,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国家确定的优良种猪场的养殖户(场),按每头公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