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层层明确监管责任,做到工作有的放矢
县区大中型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彻底查处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违规违法行为,兽药残留明显下降;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及产品认证分别比上年增加1个以上;违法使用“瘦肉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瘦肉精”的检出率为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进行强制免疫,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产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98%以上;定点屠宰同步检疫到点率达到100%。《动物防疫合格证》持证率达到100%;病害动物及产品检出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二、层层严格责任追究,做到问责问到底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畜产品安全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来抓,深刻认识到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发挥畜牧部门的职能优势,立足本职,履职尽责,认真开展好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遭损失。
2、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畜牧食品局主要负责人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县、区要与局属各单位、乡镇站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好具体责任,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