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住免疫环节。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各司其职,通力配合,规范操作,通过加强月月补针,监测、补免等措施,做到应免尽免,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二是确保免疫人员、物资、经费及时到位。要求各地在防疫人、财、物等方面切实组织落实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参免和畜禽保定人员的数量,及时兑现参免人员的补助,使“秋防”工作有力有序进行。三是加强疫苗管理和防控物资储备。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供应所使用的疫苗,并根据乡镇、各区域所的储藏和保管能力下摆疫苗,同时加强疫苗管理的指导和检查工作。要求各乡镇做好应急储备物资的补充,及时解决冷藏设备不足问题,村防疫员科学使用保温箱,切实保证“秋防”期间和平时使用的疫苗质量可靠。四是加强免疫档案建设与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动物免疫标识管理,进一步健全免疫档案,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规模饲养场户免疫监督,进一步落实防疫员签字制度,做到免疫卡发放、免疫挂标率、免疫档案建立都达100%。五是加强对参免人员的培训。动监部门与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及其他参防人员的培训,确保免疫操作规范,保证效果。六是加强疫情测报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动物疫情测报网络,通过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站、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以及各区域所和村级防疫员的作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等措施,不断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严防境外疫情传入。七是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加大监测力度,提高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覆盖面,及时准确掌握免疫效果。“市防指”将对各地的免疫监测结果在全市通报,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由乡镇政府自费重新组织加强免疫,对抗体为零的将追究其责任。八是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市防指”成立4个督察组,从9月15日开始,对各地“秋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重点检查各地“秋防”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各乡镇也成立督查组,督促检查辖区内的防疫工作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九是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做到村村有人负责,户户有人负责,事事有人负责。对不负责任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一律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