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工作分自查和抽查两种方式。自查内容包括:按照《深圳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检查已认定供深圳生产基地是否完全具备基地认定条件,是否符合认定程序,检查基地认定申请表(含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基地情况、生产基地认定评审情况)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检查生产基地用地证明、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明、产品购销合同、基地建设协议、基地认定证书等相关材料是否完备;督促生产基地做好养殖记录,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供深圳产品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并按规定比例完成产品供深圳任务;检查政府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抽查内容包括: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汇报;检查基地生产档案记录和基地管理制度和无公害生产控制措施;检查生产基地生产情况和生产规模;核实生产基地出栏数量和申报供深圳数量是否一致;基地建设协议履行情况,基地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对生产基地使用的饲料进行随机抽样,重点检测是否含有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