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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家:不能只管养犬 在家养鸡鸭或要依法管理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8-19  
    专家建议为动物管理统一立法

    继上周的代表座谈会之后,昨日(18日),广州市人大就《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召开立法顾问和专家论证会。有专家认为,应该为动物饲养的管理统一立法,“只制定养犬条例,是立法资源的浪费。”更有专家直言,养犬管理费的收取,应该列出收支明细,并向社会公开,避免造成政府“创收”之嫌。

    养犬收费应向社会公开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第一年7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相比旧条例设定的“天价”,新的收费标准已经降低了很多。

    “但必须让老百姓明白这笔费用是用来干什么的!”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认为,养犬管理费应该透明化。她指出,要让市民清楚,政府收钱不是为了搞创收,不是为政府开辟财源。陈舒建议:“应该列出管理费收支情况的明细,并向社会公开。”

    关于一户限养一只犬的规定,陈舒认为“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她举例称,假如家里养的母狗生了一窝狗仔,那该怎么管理?陈舒建议,与其用行政方式限养,不如通过经济手段让市民少养。“比如规定,养第一只收取管理费300元,第二只收500元,第三只收800元。”

    在家养鸡鸭也应立法管理?

    不少人喜欢养宠物,不管是小猫小狗,还是飞鸟虫鱼,甚至连蛇也有人偏爱。在昨天的立法论证会上,多个专家提倡要为动物饲养的管理统一立法,而不仅仅是针对养犬的管理规定。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显志认为,只做养犬条例的规定,是立法资源的浪费。“楼上的邻居在阳台养了一群鸡,夏天的时候鸡屎臭气熏天,而且同样有禽流感的威胁。”周显志提出,不管养猫狗还是养鸡鸭,同样存在扰民的问题和疫情方面的潜在威胁,因此建议统一立法予以规范。

    “我的邻居甚至还养了一条很粗的黄蟒蛇,有一次从阳台突然伸出头来,吓了我一跳。”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兴桂慨叹,假如让老太太看见了,肯定吓死。他也认为,应该统一为动物饲养的管理进行立法。

    2/3以上邻居不同意应吊销狗证?

    国内有城市规定,如果没有得到邻居同意,则不可以养犬。广州是否也应该设定相应的条款?在论证会上,不少专家指出,养犬须经过邻居的同意没有可操作性。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学相认为,当养犬侵犯到邻居的利益时,邻居可以通过司法部门来解决,但没有必要在养犬之前要和邻居立个字据签名盖章。

    小区里能否养犬?也有专家指出,小区有权进行自治,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利益。刘兴桂则表示,尽管没必要在养犬前事先得到邻居的许可,但可以规定,如果一栋楼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反对某户人家养犬,则主管部门有权吊销犬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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