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将重点检查常年存栏量为猪500头以上、鸡3万羽以上和牛10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畜禽养殖场。环保部门将全面查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对2001年底以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处罚并责令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未建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以及污水不能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除依法处罚外,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关闭。
8月12日,宁夏决定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减少由畜禽养殖业造成的农村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