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继续加强对该市牲畜屠宰厂和肉品经营市场的监管。杜绝和遏制厂内违法违规现象,确保市区屠宰厂的经营规范管理,保障肉品市场的经营秩序良好运转。同时,组织执法力量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猪肉市场的监管,对街边街头流动肉摊进行了有效监督,落实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严格肉品上市凭“一单三证”挂牌公示制度,严厉查处经营私宰肉行为。据统计,5月份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1人次,检查市场102个次,检查肉品经营户1110多户次,查出掺杂掺假、经营“私宰肉”的32户,查处违法经营案件7起,没收私宰肉500余斤,罚没4945元,取缔3户无照经营流动肉摊点,销毁病死猪肉28公斤;
三是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禽产品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计防疫注射猪瘟苗8.73万头、口蹄疫苗8.72万头、猪蓝耳病疫苗7.71万头,禽流感疫苗145.87万羽;分三个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检查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对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采集家禽血样295头份、猪血样87头份,检测禽流感抗体277头份、鸡新城疫抗体244头份、猪瘟抗体85头份、口蹄疫抗体76头份,经检测各项抗体指标都能达到合格要求;
四是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报检工作,落实监督检查。分别召开了规模猪场业主和种畜禽场业主规范动物养殖场动物卫生管理工作会议,检查了各动物饲养场的养殖档案,加大了逃辟检疫行为的查处力度。五月来,共报检生猪9800头,禽苗200多万羽,深入规模养殖场督促检查36人次;
五是继续加强对进入定点屠宰场生猪的查证验证工作。对来源不明,无产地检疫证明的生猪不得入场屠宰,保证了定点屠宰生猪的肉品安全。至5月底,共查验产地检疫证明2.138万头次,屠宰检疫生猪1.65万头,并对15头检出的病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六是继续加强餐饮单位肉品质量安全检查。结合开展全市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对该市市区52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及定点屠宰场进行猪肉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经过检查,各餐饮单位均有按要求进行索证和建立台账,未发现采购和加工经营私宰肉、病死或死因不明肉类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