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凤阳县经过考试考核共录用158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建立了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服务网络。使全县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的免疫密度达到了100%,有效地保证了全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但去年凤阳县有16名动物防疫人员在动物防疫中受到动物不同程度的伤害;今年开展春防以来,又有3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被猪咬伤,6人在驾驶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下乡防疫时受伤。
针对这一情况,凤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县决定从今年5月10日起,每年投入15800元,为全县158名在岗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最高每人为6万元;医药费最高每人可报销3000元,住院期间每人每天补助30元。保险范围包括被动物咬伤及其他意外伤害,所需投保费用从动物防疫专项经费中支付,不需要村级防疫员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