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重庆市畜禽养殖每年要产生9000多万吨粪便,每年畜禽养殖污水排入环境的化学需氮量(COD)达到28万多吨,已占了重庆市COD排放总量的51.9%,畜禽养殖污染成为重庆市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去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82条,对主城畜禽养殖有了明文规定:主城畜禽禁养区内禁止畜禽养殖。
重庆市环保局局长曹光辉表示,有关部门已经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范围,只是搬迁工作还没有跟上。今年重庆市将对禁养区内的养殖户进行搬迁和清理,主城区禁养区的搬迁由市政部门负责,区县(自治县)禁养区的搬迁则由农业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