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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养猪的风险赔偿标准应提高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5-06  
      最近,笔者在湖北省远安县农村调查时发现,在原来家家户户养猪的广大农村地区,除少数养猪大户外,70%以上的农户在生猪价格大涨后反而没有养猪,其中散养农户近年来下降了50%以上。据调查了解,远安县历史上养猪最多时达到近30万头,而现在不足20万头,下降了30%以上。

    生猪价格上涨后为啥农民养猪反而减少?笔者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后得知,除了担心成本高、价不稳之外,最大的问题是生猪生产风险太大。

    这几年,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生猪传染病,如5号病、高热病、蓝耳病等。由于农村兽医较少,农民缺乏技术,传染病一旦发生,生猪便死多活少。前年,远安县有一王姓农户养了12头猪,都长到100多斤了,结果因传染病全部死亡,损失数千元,夫妻二人在家里大哭一场,此后就再也不敢养猪了。生猪涨价后,苗猪价更高,达到每头400元以上,一旦发生传染病,损失就更大。不少农民只有抱着不养反而无事、“零大于负数”的想法,宁可空圈,也不愿养猪。

    目前,尽管国家对农民养猪实行了政策性保险,但保险数额不大,很难调动农民养猪的积极性。据了解,目前国家规定农户(场)对能繁母猪要交纳的政策性保险费是每头60元,其中农户(场)拿出12元,省、县各补贴24元,如发生意外,每头猪农户(场)只能得到保险赔偿金1000元;国家规定农户(场)对肥猪要交纳的政策性保险费是每头35元,其中农户拿出10元,省、县各补贴12.5元/头,如发生意外,只能按每公斤8元的标准赔偿,每头猪最高只能得到保险赔偿金800元。

    经调查了解到,一旦发生生猪传染病,按上述标准赔偿后,一头猪一般还要损失成本费的1/3以上,损失销售价的1/2以上,有的损失甚至高达1000元。因此,尽管国家对农民养猪实行了政策性保险,但由于保险赔偿额度过小,很难达到应有的保险效果。

    要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不仅要提高农村兽医的待遇,让农民学会科学养猪技术,还要建立补贴与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在不增加农户(场)负担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生猪保险费交纳标准和风险赔偿标准,以提高农民养猪防范疫病风险的能力。

    另外,各地保险机构也要积极开展生猪生产的保险业务,鼓励养殖户(场)投保,将农民养猪的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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