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近期,执法人员将对各餐饮单位禽肉及其制品的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采购使用未经检疫合格的禽肉及禽肉制品的单位,将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对人的感染。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饮食单位,采购禽类制品时,应严格查明肉类来源,加强索证管理,禁止采购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弃肉及其制品。各餐饮单位严禁采购活禽和养殖禽类,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进行禽类的宰杀。进食禽肉及其制品时一定要彻底加热煮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