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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猪牛鸡羊等实行强制免疫 违反规定将受罚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12-21  
     新华报业网讯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将于2008年元旦起实施。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和省农林厅联合举行座谈会。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国家将对动物疫病分一、二、三类管理,并公布病种名录;对于动物疫情,将由农业部或经授权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公布,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发布。

    省畜牧兽医局有关人士表示,我省已对城乡5种动物疫病实行了强制免疫,均由国家财政买单,分别是猪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免疫的对象主要是城乡的猪、牛、羊、鸡等禽畜,市民养的鸽子也在内,其他的动物如狗、猫、鸭等可能在今后列入。因而居民接到强制免疫的通知后,要主动配合;若不按规定对所养动物免疫,将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

    同时明年起,我省将分两年实施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给每只强制免疫的动物增加新型二维标识,既像是一个“身份证”,又像超市商品的条形码。目前我省开始对生猪、牛、羊等实施禽畜标识,今后将向其他动物推广。

    根据要求,明年起国家将建立官方兽医制度,只有“官方兽医”才能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责任。国家同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准入制度,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方可在城镇从事动物诊疗、开具兽医处方等活动。我省有关人士表示,对屠宰的动物,出售、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我省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进行现场检疫,以保证上市的肉品安全。 (张宗军 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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