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后活畜饲养过程中,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将向饲养者发放“身份证”——带有二维码标识的耳标,该耳标佩戴在牲畜耳朵上,可记录牲畜从出生到流通到宰杀的全部过程,耳标上加载的数据信息将进入信息中心,再被编进联网的电脑数据库,在全国都可查到。市场上一旦发现不合格的产品,管理部门能很快查找到畜产品的来源地,及时查处违法商家,并将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问题肉逐出市场。
目前,新型耳标已全部发放到各市、县。以后凡是没有佩戴新型二维码耳标的猪牛羊进入流通市场,一经查实,当地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将依法对饲养户和经营运销户进行处罚。
对全省的规模养殖场,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逐步建立健全了养殖档案,严禁使用违禁药品和饲料,加强消毒设施、病死畜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督促畜禽养殖场、养殖户依法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指导养殖场建立完善的饲养日志、免疫和消毒记录、用药和用料记录以及动物疫病和药物残留检测记录等。
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饲养、运输、屠宰、加工、储藏、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做到程序化操作,规范化检疫。着力推行货(畜)主提前申报制度,检疫人员做到有报必检,有检必严,确保将动物疫病控制在源头。严格屠宰检疫,对全省945个畜禽屠宰加工厂和63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了检疫人员,实行同步检疫,屠宰场(厂)检疫率达到了100%,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和产品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率。
做好流通环节监管。成立了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完善了监管队伍,强化了监管水平。重点做好了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24小时不间断检查,禁止手续不全的省外畜产品进入江西省境内,有效地防止了病死畜禽转运和动物疫病传播。同时,各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配备了消毒设备、消毒药,对运载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实施全面防疫性消毒,消灭死角。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规范处置病死畜禽,建立病死畜禽处理档案,严防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和消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