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省严密构建强制免疫、流通监管、疫情监测、应急处置和阻断动物疫病向人间传播五道防线,取得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战役阶段性胜利。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一是全省全面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责任网络,省级已将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疫情监测、疫情应急处置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制订了《浙江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浙江省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三是重大动物疫病全面实施强制免疫,实现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免疫质量三提升,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100%,免疫合格率比农业部规定的高5-6%。四是有效强化了产地检疫、流通检疫和屠宰防疫监督执法,确保上市畜产品安全。五是省级及11个市、70个县(市、区)建立了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省际公路交通要道设立了15个公路检查站。六是防疫知识全面普及,群防群控基础更加扎实。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进一步理顺了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扩展了监管范围,规范了行政许可,新增了与国际接轨的制度,强化了法律责任,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要求更高、工作责任更大、任务更为艰巨。做好新的《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当前重点要采取四方面举措:一是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全面组织学法普法,使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正确把握《动物防疫法》精神实质和有关要求,营造新法施行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规范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撑机构的设置,尽快制订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切实加强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队伍建设,尽快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且满足当地防疫工作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队伍。三是加快推进《浙江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加快推进畜禽标识与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并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督等所需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为新动物防疫法的有效施行夯实基础。四是各地要以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为推动,对当前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各项防控措施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对责任制建设、强制免疫、活畜禽市场和调入动物及其产品监管、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