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方面称,这一决策出于对环境容量窘迫的考虑,出于顺应产业转移选择性发展的取舍,出于让寸土寸金的土地发挥最大效益的需要。反对者则认为,“禁猪令”剥夺了农民选择养殖生猪的权利,一刀切的“禁猪令”是“懒汉政府”的做派。
根据东莞市政府的“禁猪令”,东莞将分四步停止养猪业发展:从现在起到12月15日,对暂缓清理的养猪场进行核查,并立牌公示,实行统一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年底前对所有非暂缓清理的养猪场进行彻底清理;2008年底前,对包括暂缓清理在内的所有养猪场进行全面清理;2009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所有生猪养殖活动,仍进行生猪养殖活动的场所发现一个、清理一个、查处一个。
市政府称,“禁猪”的首要原因是东莞环境容量日趋窘迫,不堪承受养猪业的污染之重。东莞市政府提供的资料表明,一头猪排放的污染负荷相当于7个至10个人排放的污染负荷。东莞现有75万头生猪,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按照现在每吨0.8元的污水处理费计算,一年需要4亿多元污水处理费。
东莞市副市长梁国英说,大量、分散、简陋的畜禽养殖场,不仅严重污染地表水源、污染空气环境,而且六成养殖场采用潲水养殖,易发食品安全的事件。前几年群众写信投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意见,强烈要求整治养殖业污染。
而“禁猪令”的深层次的原因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趋势和产业转移升级的需要。据梁国英介绍,东莞仅2465平方公里的土地,聚集了1000多万城市人口,城市化接近80%,保留大量的养殖基地会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与此同时,东莞市是以制造业为主的城市,其最大特点是工厂多、外来人口多,不养猪既可以节约土地,又可以减轻当地环境污染的治理难度。
梁国英说:“从社会细化分工的角度看,一个城市总是优先侧重发展优势产业,将一些产业淘汰转移出去也有利于其他地区发展生猪生产,各地区之间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因而,禁养令在东莞32个镇街征求意见时,得到了26个镇的支持。”
事实上,清理养殖业的整治行动早在2001年便在东莞展开。据称,前几年共将205万头生猪、700多万只家禽迁出东莞。
梁国英还说,“禁猪令”是东莞市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决策,暂时不会做出改变,并且还会由禁养生猪扩大到禁养家禽等,但政府会进一步做好相关配套工作,确保猪肉供应,并对猪农进行妥善安置。
养猪者:“我们的出路何在?”
十年前,当台商苏庆源举家在东莞桥头镇朗厦村一处荒郊野岭安营扎寨创办旺旺猪场时,他就曾预测到,猪场终有一天会被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逼退,因为在台北,他一直从事这个养猪老本行就已面临这个境遇。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天比他预想的来得早。
今年11月29日他刚从当地政府拿到卫生防疫合格证,12月4日他就正式获知了东莞市政府的“禁猪令”。
“虽然有些无奈,但我也很理解政府的决策,毕竟城市化的进程太快,这是大势所趋。”但苏庆源还是感到有些委屈,他说,旺旺猪场位置偏僻,周边既无水源也无生活区,而且猪场设置了污物固液分离机,使污水排到鱼塘、污物则收集起来处理给果农,并没有造成太大污染。
苏庆源说,三年前就花了50万元配合政府做了养猪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方案,可是后来政府逐步限制养猪,便不敢再投入更大力度治污了。
东莞市谢岗镇养猪户彭国平有着26年的养猪经历,对政府设立的“禁猪”大限,他实在没法接受。“为什么都要吃猪肉却不让养猪,政府在制订这项政策时有没有考虑到养猪户的利益?我们的出路何在?”
彭国平从1981年开始与猪摸爬滚打在一起。他说,一头猪从配种到上市要10个月的时间,投资风险大、回报期长,实在不容易。可这么多年来,都是靠自己摸索着经营,政府在养殖、治污方面从来没有过任何指导性的意见。“如果政府加强指导,生猪行业是可以实现循环利用的绿色产业,政府为何要以环保的名义一棍子打死呢?如果实现禁养,辛辛苦苦经营的猪场将怎样寻找发展的后路呢?我们心里感到很迷茫和不安。”
“今年猪价上涨,苦撑多年的猪场好不容易看到一线阳光,现在政府一纸“禁猪令”对我犹如晴天霹雳。”东莞市桥头镇田新村养猪户张松柏激动地告诉记者。前几年养过鸭子不幸因禽流感亏了本,欠的债到现在还没还上。2002年便转行养猪,他将一辈子的身家都押在了这20亩猪场上。早在2005年,他就因对政府清理猪场的做法不满而到有关部门上访过。
舆论:政府应多些理性决策
社会舆论对东莞“禁猪令”赞同者少,反对者众。
东莞市桥头镇居民江小清是“禁猪令”的拥护者。她说:我家房屋旁边有一家小型养猪场,猪粪就排到附近的小河沟里,臭气熏天。这些养殖户使用潲水喂养,又在监管盲区,给食品安全造成了隐患。
而更多的网民则反对东莞禁止养猪。有网民则认为,法律并没有对百姓的养猪行为进行限定。养猪场并不等于污染源,完全可以通过提高准入门槛确保养猪场不污染。养猪业并非东莞污染最为严重的行业,事实上,不少养猪场搬迁之后原址建造了污染严重得多的工业企业。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丁力教授指出,养猪业既是合法的,也是城市生活所必要的、与民生休戚相关的产业。“禁猪令”剥夺了农民选择养殖生猪的权利,一刀切的“禁猪令”更是“懒汉政府”的做派。养猪业完全可以在政府的指导下,实现“有限有保”,限制分散、传统、小型的养殖,而扶持集中、规模化、现代化的养殖,从而便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据养猪户苏庆源说,台湾、日本、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都有养猪污水排放标准指导规范猪农养殖。在台湾,由于一个污水处理工程的成本就占养猪场成本的35%,经营者可得到六成资金的补贴。
丁力说,东莞政府出台“禁猪令”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寸土寸金的东莞主动放弃劳动密集型产业,释放土地资源,优先发展最有竞争力的产业。主动实现选择性发展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只是在这一取舍过程中,政府应加强政策研究,不应通过强制性的粗暴的行政直接干预,而应选择合适的时机,调动市场手段和资源来实现产业升级转型。
丁力说:“与其‘一刀切’地禁止养猪,不如制定相应的管理法规和产业政策,抬高养猪业的门槛,规范养猪业的排污行为,引导养猪业向‘环境友好型’发展,让一些确实不能达到要求的猪场被市场淘汰出局。”
“客观看待‘禁猪令’是舍了小群体的利益而谋求更大群体的利益,但在一个城市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最大可能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则是对各级政府决策智慧的新考验。”丁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