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开始,合肥市区域内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监督、疫病检测手段和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建成免疫无口蹄疫、鸡新城疫、猪瘟区,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猪、羊、大牲畜、家禽死亡率控制在3%、2%、1%、10%以下;其他主要动物疫病达到国家规定控制标准。围绕以上总体建设目标,我市将对各县区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责任制,市政府把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示范区建设纳入县、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县、区政府也应将建设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并将投入1987万元,用于基层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饶东平、毛晨)
合肥市将在2008年至2010年3年内,投入近3500万元把合肥市建成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示范区,示范区项目建成后,申报省和国家验收合格后列入国家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今天上午,全市无规定动物疫病省级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