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会议上获悉,针对冬春季呼吸道疾病的高发特点,市卫生局从上海特大性城市特点和立足于保护全市人民健康的大局出发,提出五大重点防治措施:
医院发热门诊要分诊疑似病人。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完善预检、分诊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病人登记工作;对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
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要求组建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不明原因肺炎专家诊断组,按要求负责做好病例诊断和病人救治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要求做好病人收治的各项准备,一旦需要及时实施对病人救治。
严密加强监测和防范。医疗机构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单个病例后,应由院内专家组在12小时内进行会诊,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当立即按照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区县卫生局接到单个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后,应当于24小时内组织区县专家组进行会诊,对于不能明确排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禽流感的病例,应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市级专家组进行会诊。
全市设有43家流感监测点,按照《上海市流感监测方案》的要求须做好流感样病例监测,每日将流感样病例数报告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汇总后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面落实责任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市卫生局特别强调,在今冬明春重点防治人禽流感、非典、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期间,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应立即按规定采取隔离、报告和救治等防治措施。一旦发生防治工作不力,造成疫情防范漏洞和后果,将追究单位的领导责任。确保将今冬明春的防病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