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是我国海洋气候灾害频发、经济损失较重的沿海省市之一,由于不可抗拒力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约着海洋经济的发展。2007年7月4日海南省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我省农业保险试点方案》。根据方案,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作为渔船全损险共保体和渔民海上意外人身伤害共保体的主承保人,其中,渔船全损保险由省财政补贴保费的20%,雇主责任和渔民海上伤害保险每人3份以内由省财政补贴保费的20%。
陈成在启动仪式上强调,海南省渔业保险共保体的启动是广大渔民盼望已久的一件大事。海南省历史上饱受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的侵害,渔民和渔船在受灾后,不能得到有效及时的经济补偿。从今年开始,省政府将渔业保险作为惠民之举,按照“政府推动、财政补贴、渔民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来推动全省渔业保险。从共保体启动之日起,各市、县主管领导和市、县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必须将此项业务认真对待、狠抓落实,作为省里交待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渔业保险要全面开展,不能留死角,渔民不能漏一人,共保体各成员要切实做好保险服务工作,财政厅、海洋与渔业厅、海南保监局要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
孙颖士指出,渔业保险共保体的成功启动,拉开了海南省渔业保险的序幕。由于渔港分散,渔船众多,事故频发,共保体今后在宣传、展业、理赔、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还比较重,协会作为共保体的主承保人在此郑重向各级政府和广大渔民承诺,共保体全体成员单位一定会在各级政府的指导下,严格遵守共保体章程,公平承保,公正理赔,热情服务,为发展繁荣海南省海洋渔业经济,创建和谐渔区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