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标:全市53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主要畜产品基地100%纳入监管范围;基本解决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使用禁用化学物质问题;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下降,控制在1%以下。
二、主要措施:一是以禁用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检查。开展“瘦肉精”、苏丹红、蛋白精等禁用化学物质以及非法添加物的专项检查。对本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彻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保障畜牧业投入品的安全。二是抓好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禁用化学物质检查。对全市53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苏丹红等禁用化学物质、非法添加物和禁用兽药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防疫检疫监督。加强检疫监督,推进动物标识工作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市境道口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
三、有关要求:一是做好计划安排。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实施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对存在问题的,加强跟踪检查。二是做好记录。对于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备查。三是做好检查情况报送。四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各区县的检查情况实施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