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农办渔[2007]66号《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吴江市工作实际,吴江市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于9月15起开展对全市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无公害水产生产基地、渔业经济合作组织、水产专业市场、渔药经营户为期4个月专项执法行动,主要检查水产养殖生产台帐、渔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渔药销售记录、渔药处方使用情况及水产专业市场入市检测情况等五方面,重点查处存贮、经营、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和氯霉素等禁用兽药;使用限用药物是否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水产品;未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等三个方面的违法行为。并于9月24日开展了对河蟹、甲鱼的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硝基等药残的监督抽检工作,到目前为止吴江市已经抽检了30多批次。查处违法行为3起,没收渔药500多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