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渔业养殖用海面积占全市用海面积的比例大,全市超过98%的海域用于海水养殖,在近6年的时间里,该市养殖用海面积翻了一番。但由于多头管理、养殖模式陈旧等原因,养殖用海开发利用活动无序、无度现象突出,为了在规范养殖用海管理的同时,保障渔民的利益,提高渔民生活水平,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
近几年来,东台市海洋与渔业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涉海法律法规,调研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海洋滩涂开发与管理的意见》《关于2004年度海域使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沿海专业渔村渔民养殖用海实行减半征收。针对渔民面临转产转业的实际,该市把养殖用海确权的主体定位为沿海各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证转产转业渔民用海需求。在近几年全市每年平均确权的4.65万公顷海域中,有近3.33万公顷海域确权给了专业渔民。
考虑到东台海域滩涂变化频繁、投苗增养殖风险大、海域使用功能单一、经济效益低等特点,该市早在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之后,就提出了渔民用海减半征收海域使用金、确权面积实行15%海域免征海域使用金的养殖用海优惠政策。该政策实施的5年中,免征海域使用金海域面积累计达2.55万公顷,免征海域使用金达190多万元。
此次实施的优惠政策,即满足“沿海镇专业渔村非农户口的渔业户、陆上没有承包土地的专业渔业户、主要从事海洋养捕生产活动的专业渔民户”这三个条件,申请养殖用海便可享受优惠政策,免征50亩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加大了落实优惠政策的力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促进了海水养殖业提质增效迅速发展,使广大渔民受益;将养殖用海纳入规范化管理,改变了过去无度、无序开发海域的状况,稳定了海区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