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保护能繁母猪生产能力,市政府决定对能繁母猪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元/每头。各区县要抓紧将补贴资金直接下拨到场到户。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决不能截留或挪用。同时,要积极推动能繁母猪保险制度,国务院确定的60元/头能繁母猪的保费,由市、区县二级财政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
养猪生产的效益在于规模,成败在于防疫,防疫在于队伍。市农委要求各区县畜禽办,当前要重点做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4种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落实好疫苗,注射补贴等经费,确保生猪生产稳定。
当前是生猪生产恢复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农委在对加强养殖源头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同时,要求对病死猪处置进行规范,坚决按照“四不准一处理”要求执行,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销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