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10项减半征收的收费项目包括治安联防费、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遗失补领《卫生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变更收费、换证审查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企业年度检验费和道路运输证工本费等。
江苏省物价部门还表示,近期他们将重点查处在生猪或猪肉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乱收费行为。跟踪检查涉及生猪或猪肉收费减免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对拒不执行减免规定的,要责令其退费并从重处罚。(完)
江苏将减半征收10项"涉猪"行政事业收费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7-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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