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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采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08-20  
     新华网天津频道8月18日电(记者 孙洪磊) 近期,天津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恢复和发展生猪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精力,加大力度,采取积极措施,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

    认真落实扶持政策,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

    一是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对全市现有能繁母猪按照每头50元的标准,对养殖场户给予补贴。本着"四见"要求开展工作,即见猪,由村干部和基层畜牧兽医人员逐场逐户逐头调查;见人,即现场调查的母猪数要经养猪户确认;见标,即按照母猪佩戴的标识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布农户饲养母猪情况,接受村民监督。准确摸清能繁母猪底数,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猪农户手中。

    二是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市政府已经决定建立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制度,所需保费由财政负担80%、饲养者负担20%。该局积极配合财政等有关部门,在生猪主产区和规模饲养场开展保险工作调研,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三是进一步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继续加强原种猪场和扩繁场建设,组织实施好生猪良种精液补贴,加大人工授精技术推广力度,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

    四是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按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的要求,对全市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在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与补贴支持。

    在抓好生猪生产的同时,全面抓好畜产品的生产,尤其是肉牛、肉羊、家禽、奶业的生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切实抓好生猪疫病防控

    当前,生猪疫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任务非常繁重。市畜牧兽医局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生猪生产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一是下大力量抓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工作。目前正在积极调入疫苗,预计8月25日前完成全部生猪免疫工作。市畜牧兽医局近期将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免疫效果。同时继续加强猪口蹄疫、猪瘟的强制免疫工作,免疫密度保持100%。

    二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果断处置突发疫情。市畜牧兽医局已经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建立了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不漏掉一起疫情。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疫区实施封锁,对疫点内病猪进行扑杀、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三是继续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认真落实检疫员岗位责任制,严格凭免疫证明和标志出具检疫证明,确保出栏生猪产地检疫合格率达到100%,杜绝染病生猪上市。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政策,充实加强检疫力量,做到规范施检、同步检疫、有宰必检,确保上市猪肉100%检疫合格。

    四是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在全市各公路检查站实行全天候上岗值勤,对外埠进入我市的生猪及其产品严格检疫消毒,严防外埠疫情传入。依法加强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对病害生猪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转运、不准销售,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收购、贩卖、加工病死猪肉违法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治私屠滥宰、注水肉等工作。

    保障生猪等畜产品质量安全

    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把控制生猪瘦肉精污染作为重点,强化监管措施,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一是继续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最近该局对专项整治作了专题部署。市和区县畜牧兽医部门正在对饲养场户、屠宰厂点以及市场上的生猪和生猪产品进行检查,加大了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检查"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同时检查"磺胺类"药物残留。

    二是加强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目前,我市规模化饲养场的产地认定面已经达到80%,到年末要全部完成规模化饲养场的产地认定。并从现在起,将无公害工作重点转向产品认证。

    三是加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该局今年开展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技术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目前已经研究建立饲养场生猪和屠宰场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建立了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以及演示系统。年内要在部分饲养场和屠宰场推广使用,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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