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叫保证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安全,这至少说明有一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产地安全,我的问题是,当前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如何?农业部在保护农产品产地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农业部总经济师、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玉香: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当前重点开展的一项工作。"十五"以来,农业部就在这方面重点加强产地环境的监测和管理,我们对优势农产品区域、无公害生产基地、大中城市郊区的蔬菜生产基地等产地环境进行质量监测,从监测结果看,绝大多数区域产地环境是安全的,少数大中城市郊区的蔬菜基地和工矿企业周边地区的产地存在污染问题,个别地区污染比较严重。在这方面,各地一直在加大治理力度。
近年来,农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产地环境的监控,一是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比如农业部最近出台的《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一些地方出台了农业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第二,加强环境监测与管理。我们通过监测已经初步掌握了一些重点地区,包括一些重点地区产地的农业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为我们下一步决策提供了依据。第三,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引导农民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产地目前经过认证面积有5亿亩左右,同时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对产地环境不断进行调查处理,防止有些污染地区污染的扩散和蔓延。
路透社记者:最近在中国各个部门,包括环保局都提到水的污染问题,如果水有污染,会不会影响中国的农业,农业部有什么样的措施控制水的污染和深加工的农业企业?
张玉香:关于水污染问题,我想这方面环保部门可能有比较详细的一些调查,他们也经常发布一些情况,大家可以到相关单位多了解一些情况。就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农业部这几年重点加大力度,包括产地环境污染、水环境监测等各个方面,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在不断加大定期检测,同时推动农业生产清洁技术,采取综合性措施,不断加大整治力度,这方面的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
我国禽类产品完全可以放心食用
农民日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近日有关媒体报道,很多病死鸡进入了食物链,构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请问农业部怎么看待这种说法。另外一个问题,媒体报道称,由于使用大量的添加剂、安眠药、抗生素和激素,采用将鸡放在笼子里等不科学的饲养方式,鸡的饲养周期才从200多天缩短到40天左右。这种说法科学吗?
农业部兽医局巡视员李金祥: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报道。对于一些媒体提到的收购、贩卖、宰杀、销售病死鸡等问题,我想指出的是:
第一,禽及禽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有法可依的。近年来,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涉及禽及禽肉产品质量安全的疫病防控、检疫、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等作出明确规定,禽及禽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
第二,各级兽医部门高度重视禽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我们通过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省、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完善配套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保障禽类产品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深入开展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产地检出病禽231万只,屠宰检出病禽130万只,运输环节中检出病害禽肉1.2万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三,经过兽医部门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完全可以放心食用。家禽饲养过程中出现部分禽只死亡是正常的。从国内外家禽饲养情况看,现代化的规模禽场禽只死亡率一般能控制在10%左右。我国由于散养家禽较多,饲养规模小的散养户禽只病死率较高,死亡率约在16%-18%。发达国家略低于我国,据介绍东南亚一些国家禽只病死率超过25%。禽只死亡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在雏鸡饲养阶段发生死亡,在家禽死亡率中所占比例较大;二是发生疫病死亡,主要是养殖场(户)饲养管理差,防疫不到位;三是出栏运输过程中因拥挤、应激等因素造成死亡,运输的距离和条件不同,其死亡率有较大差异。对病死禽只的处理,政府有关部门和养殖企业都非常重视,都有相应的严格规定和要求,禁止病死禽流入市场,传播疫情,危害消费者安全。各级兽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格依法抓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发现运输病死鸡的,一律没收销毁。同时各级兽医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落实"不宰杀、不销售、不食用、不转运,对病死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有关措施。凡经过检疫,在正规渠道销售的家禽和家禽产品,广大消费者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第四,您提到的很多病死鸡进入食物链问题,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政府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密切配合、坚决打击。我们有监管部门,有新闻舆论监督,有社会监督,我们鼓励、欢迎媒体和广大群众对个别养殖户加工销售、加工病死鸡的行为进行举报。为保证监督执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请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告知养鸡场、加工厂、市场以及当事人等详细信息。我们也希望能够提供出售病死鸡的养殖场户名单及其出售时间,以便我们及时追查,及时采取措施。
现在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这是一种错误理解。与植物一样,家禽等动物的生产性能是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肉鸡生长速度快主要是采用先进的遗传育种技术进行长期选育的结果,饲料添加剂、有关药物等只能起很小的作用。2003年美国的北卡州立大学家禽科学系G.B.Havenstein等学者的研究表明,在肉鸡生长速度变化中,遗传改进占85%-90%,其他的占10%-15%,有关研究文章已发表在2003年的《PoultryScience》上。
近20年来,我国引进肉鸡三系、四系、五系鸡配套生产技术,使养鸡业进入现代化养鸡大国行列。用这种方法生产的肉鸡出栏较快、肉质鲜嫩,适合于快餐和分割鸡肉,并且大量出口。这种鸡的国际通行饲养方法是平养或笼养,像蔬菜大棚一样控制温度和湿度,在适合的条件下才能发挥生产性能优势。有养鸡常识的人都知道,肉鸡生产过程中要适当控制生长速度,如果过量添加药物或者激素促进生长会适得其反,会导致鸡只死亡数量增加。激素类药物是严格禁止添加的,即使是防病需要加入的其他药物也应按规定添加。养殖密度过大或违反饲养规程,养殖场将无法获利。
相对而言,我国的土种鸡饲养周期较长,喂什么饲料也不可能在40天左右出栏,一般都要100天左右。土种鸡一般适合传统烹饪方式,可以在树林、山坡等地放养。为了防控禽流感,我们实行了强制免疫政策,因此没有采用封闭饲养的模式。
另外,大家很关心兽药残留问题,我借这个机会做一下介绍。1999年起,农业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每年都大量抽样检测,严格控制兽药残留,并发布年度《中国兽药残留监控状况报告》。结果表明,我国家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率低于国际水平。
检验检测体系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我国水产品产地药残监测合格率已经提高到97%
中国日报记者:请介绍一下目前我国水产养殖业的限用药物现状。
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陈毅德:关于中国水产养殖的用药情况。中国是世界第一养殖大国,根据2006年的统计,我们的养殖产量3590万吨,占全世界养殖产量的70%。我们不仅养殖规模大,而且养殖面很广,在中国从事养殖的企业大概有58万家,其中从事鱼和虾类的养殖大概有38万家。
可以说中国的养殖量大、面广,而且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因此,对养殖用药的监管难度较大。这些年,中国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把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我们非常重要的职责,在控制药物残留方面下了很大的力气在抓。至于抓的效果怎么样,我想用几个数字来说明一下。
第一,我们从2002年开始实施国家水产品产地药残监测计划,2003年监测数据合格率只有87%,到2006年合格率已经提高到97%。连续几年合格率都是稳定在95%以上。大家比较关注的几个药品,比如氯霉素,2002年时,它的监测合格率只有83%,到去年已提高到99.4%。孔雀石绿的合格率是99%。
第二,关于养殖产品的出口。我们是世界第一水产品出口大国,去年水产品出口额是93亿美元。由于养殖产品出口实行了一系列比较严格的制度,如养殖场备案管理、加工厂的卫生注册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因此,水产品出口,特别是养殖水产品出口,保障系数是很高的。我有几个数字,最近,国家质检总局李长江局长在记者招待会上提到,我们出口食品合格率连续三年都是保持在99%以上。
另外,我们注意到,7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了2006年进口食品、农产品的检测数据,中国的抽检合格率是最高的,达到了99.42%。我为什么提日本?因为日本是中国水产品出口第一大国。去年我向日本出口的水产品有71.5万吨,30多亿美元。大家都知道,日本从去年开始实行肯定列表制度,这个制度堪称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残留限量标准体系",对于这个制度,我们在加大交涉的同时也进行了有效的应对。可以说中国的水产企业经历了一次非常严格的考试,这个考试的成绩单是日本给我们发的。我想用这几个数字来说明中国水产品,尤其是养殖水产品质量是安全的,大家可以放心食用。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可防可控的
中国日报记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受到社会和媒体的关注,请介绍一下近期全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形势,农业部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金祥:谢谢你关注猪的蓝耳病病情。截止到7月22日,全国共有25个省份先后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疫情县次331个,疫点651个,发病165144头,死亡45546头,扑杀42728头。其中7月1日-7月22日,全国共有11个省份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疫情县次32个,疫点73个,发病22634头,死亡6433头,扑杀15728头。与6月份同期相比,7月以来全国疫情县次、疫点数、发病数、死亡数均呈下降趋势。
为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农业部近期采取了一系列综合防控措施。
一是抓好疫苗生产和供应工作。截至7月22日,今年以来各地已使用猪蓝耳病疫苗1.36亿毫升。我部紧急安排生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型疫苗。陆续向重庆、四川、湖南等疫情较重省份调拨新型疫苗6100多万毫升。8月份疫苗供应紧张的状况将有所缓解。
二是重点地区免疫工作紧张有序进行。为保证重点省份免疫工作需要,我部优先保证长江流域以及疫情较重地区的疫苗供应。各地把种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保护生猪产业生产能力。同时,各地严格按照我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技术规范》进行免疫,认真组织做好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检查,确保免疫效果。
三是加强疫情监测工作。我部已向各地紧急下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经费1080万元,组织各地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集中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现疫情,消除疫情隐患。
四是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生产继续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飞行检查制度和批签发制度。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加强了驻厂监督工作,专家组与企业共同组织好疫苗生产和质量检验,确保疫苗质量。各企业也加快新型疫苗生产进度,改进工艺,扩大规模,保证质量。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也采取了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生产企业监管工作。
随着中央关于生猪生产的宏观调控措施的出台,以及防治技术进步和新型疫苗大范围使用,我部和各地将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把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保障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猪肉消费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