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屠宰行业“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武汉将在现有基础上,用3年时间,使城区和远城区屠宰厂(场)全部实现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屠宰。同时,培植、扶植1-2个年屠宰生猪超过80万头的大型屠宰加工企业。对全市牛羊屠宰厂(场则实行定点管理,中心城区拟设置3-5个定点屠宰牛厂(场),远城区城关地区各设置1个屠宰牛厂(场),远城区乡镇除自宰自食外,原则上不设屠宰牛厂(场)。武汉市要求有关企业坚决做到含有“瘦肉精”的生猪不采购、不进厂(场)、不宰杀,肉牛宰杀不注水及其他物质,经检验质量不合格肉品不出厂(场)。从事清真屠宰的企业还应符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礼仪。
此外,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牛羊屠宰纳入屠宰管理范畴,为此,“武汉市生猪屠宰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将更名为“武汉市牲畜屠宰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市牲畜屠宰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